“外脑智库”上线!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2022-07-04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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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特别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充分用好外脑”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6月29日,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5位来自龙湖区团委、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妇联的专业人员担任该院特邀检察官助理。龙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介志出席仪式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德明主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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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上,张介志检察长分别为每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并代表院党组对首批特聘检察官助理表示了祝贺。他强调,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是纵深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落细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促进相关单位依法行政和相关领域共同治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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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求,各位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人才优势,帮助检察机关提升监督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更好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关切。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当好纽带桥梁。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该项工作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人民群众之间的纽带桥梁,积极协助检察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二是发挥专业优势,实现双赢共赢。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实践和专业知识优势,从各自专业的视角,在司法办案实践中协助检察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案件办理提速增效。三是严守办案纪律,维护公平正义。要始终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工作规定,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等相关制度,自觉遵守保密和廉洁规定,在履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职责中树立良好形象,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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