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的父亲解决了那么多难题!”近日,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委托代理人谢某向龙湖区检察院送来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感谢该院对其父亲谢某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缓解其家庭困难。
突遭变故,退役军人因伤致残陷困境
谢某伟是一名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退役后,谢某伟在汕头工作、生活,家庭虽不富裕,但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能实现自给自足,生活简单且满足。然而,一场车祸打破了他原本平静的生活。2022年1月16日,谢某伟骑自行车外出时,被一辆重型货车碰撞导致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重型货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经鉴定,谢某伟的伤情被评定为三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谢某伟住院治疗将近一年,期间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约80万元,但其仅获得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赔偿的2万余元,为支付医疗费用,其家属四处举债。出院后,谢某伟仍需要长期卧床休养、接受康复治疗并按期返院复查,后续仍面临高额治疗康复费用,但其本人已失去劳动能力且生活无法自理,家庭陷入困境。
联动协作,一体化救助为申请人纾困解难
龙湖区检察院外砂检察室在日常下沉村居、社区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通过走访外砂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从工作人员处得知谢某伟的情况。经初步了解,检察官认为谢某伟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启动司法救助内部衔接机制,将该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办理。
龙湖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与谢某伟取得联系,帮助其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告知其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程序,并协同外砂检察室一同前往谢某伟住所地所在街道,向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多个部门了解谢某伟的具体情况,之后又前往谢某伟家中进一步调查核实其伤情及身体恢复情况。
2023年5月4日,谢某伟的儿子谢某作为委托代理人,正式向龙湖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考虑到谢某伟是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军人,属于重点救助、优先救助对象,该院决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同时,为加大对谢某伟的救助力度,龙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主动将该案线索报告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上下级联动开展救助,力求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最终,两级院及时向谢某伟发放救助金共人民币6万元,有效纾解被救助人家庭的急迫困难,做到司法救助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延伸职能,多元救助推动司法救助提质增效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龙湖区检察院始终牢记人民至上是检察工作之源,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用心用情为被救助人办实事、解难题,将司法温情传递给被救助人。根据谢某伟的实际情况,该院在发放救助金帮助缓解其经济困难的基础上,主动对接法院、司法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站、残联等部门,在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协作下,联合开展多元化帮扶救助,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在发现谢某伟尚未办理残疾证后,龙湖区检察院主动联系区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协助其评残办证,争取为其衔接其他社会救助政策。针对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未及时足额作出赔偿的问题,龙湖区检察院经谢某伟本人申请后决定支持起诉,同时指导其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帮助其通过诉讼方式依法争取应得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案的办理过程中,龙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并与多个部门有机贯通形成履职合力,能动高效细致地解决困难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展现了该院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的政治担当和依法履职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检察担当。今后,龙湖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立足济难解困,综合能动履职,以司法救助为抓手切实保障困难退役军人等司法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