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 以听证树公信
2023-08-09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近日,龙湖区检察院分别对一宗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和一宗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听取民声民意,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讲透,真正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公开听证+非诉执行监督”

  2022年9月,龙湖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被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该公司以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为由申请延期缴纳罚没款获批准,但之后又逾期未缴纳罚款,被依法催告缴纳罚没款并加处60000元罚款。截至2023年6月,该行政处罚决定仍未执行到位。

1图.png

  为妥善解决行政非诉执行难题,节约执法和司法资源,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该院就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受邀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当事双方围绕案件认定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处罚程序是否合法、涉案公司未履行缴款义务的原因等争议焦点互相发表意见,并接受听证员提问。

2.png

  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某食品有限公司应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在听取听证员意见及经案件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后,涉案公司负责人最终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错误及不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当场承诺将及时全额缴纳罚款。

  经后续跟进,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已全部执行到位,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该案是龙湖区检察院首例召开公开听证会的行政检察案件,通过公开听证,促使行政处罚在进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前执行完毕,既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维护行政处罚权威,也有效消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开听证+行政公益诉讼”

  位于辖区泰山中路的砂土堆放场存在露天堆放大量砂土的情况,未采取防尘降尘的有效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现象,严重影响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以及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实地走访调查、依法审查,龙湖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砂土堆放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消除扬尘污染。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采取遮盖、安装防尘喷淋的措施,并落实居委会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对比图.png

  经“回头看”,上述砂土堆放场扬尘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治,周边环境明显改善。为深化司法公开,该院就是否对本案作终结案件处理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煜主持,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4.png

  会上,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情况,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听证议题说明情况。听证员认为,龙湖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具体可行,街道已进行落实整改扬尘污染问题,同意对本案作终结处理。

6.png5.png

  通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龙湖区检察院与行政机关进一步形成治理环境污染共识,凝聚治理合力,实现以点带面通过一个问题治理一类问题,同时也有效强化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公开听证+”办案模式有助于检察机关听取多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将检察权运行在“阳光”之下,让权力行使更规范化、透明化。下一步,龙湖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开听证工作,更好发挥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树公信。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