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获得感,近期,龙湖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就医和金融服务权益保障为切入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落实对涉军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
通过现场走访调查,龙湖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有六家公立医疗机构未在取药、检查等窗口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志或未将优抚对象列入就医优待服务范围,有四家银行未设置军人优先办理业务窗口,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就医和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待权益造成阻碍,不利于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现上述问题后,龙湖区检察院立即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涉军优抚对象就医优先优惠政策和金融服务优待。相关职能部门收到磋商函后,高度重视,立刻组织、协调、督促上述医疗机构、金融机构进行整改。
日前,经该院“回头看”确认,上述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在就医优待方面,各医院急诊室、收费处、药房、检验科、B超室等服务窗口均已张贴现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先提示牌,并通过会议及文件等多种方式确保医务人员知晓相关拥军优属的政策;在就医优惠方面,各医院严格按照《汕头市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优待方法》第二十四条落实优惠减免项目,并明文告示,张榜公布;在健全就医优待服务保障体系方面,由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做好优抚对象参加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管理、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并积极引导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拥军优属的相关医疗政策学习;
在金融服务方面,上述四家银行均已完成整改,在服务窗口、前台等显著位置张贴军人优先标识,落实金融服务优待。
保护涉军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下来,龙湖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做深做实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加大涉军权益保护的监督力度,为新时代强军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