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医美”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合法合规经营,促进医疗美容行业有序规范发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龙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医疗美容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2023年11月以来,龙湖区检察院摸排走访辖区生活美容机构、美容医疗机构合计30余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 2件,发出磋商函 2 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查处生活和医疗美容机构 4 家。
多措并举,摸排违法线索
开展调查前,龙湖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仔细查阅医疗美容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项目的区别,明确调查对象、调查范围,罗列医疗美容问题清单,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全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通过查询行政许可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实地走访摸排等方式,该院发现辖区内医疗美容行业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部分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打耳洞”、“光子嫩肤”等医疗美容服务。二是部分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在电商平台销售医疗美容服务。三是部分生活美容机构和美容医疗机构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诉前监督,督促依法履职
美容机构未取得相关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可能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上述问题,龙湖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就如何督促涉案生活美容机构整改到位、查清涉案美容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如何加强龙湖辖区内医疗美容服务和医美广告活动的监管力度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促进相关行政机关加强联动协作,形成部门合力齐抓共管。
显现成效,形成长效监管
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磋商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经调查取证、核实违法行为后,责令涉案生活美容机构和美容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停止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下架违规发布的医美广告,并根据具体违法情形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没收器械等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龙湖区检察院有效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医疗美容行业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相关行政机关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9车次,检查医疗美容广告57条次,监测互联网医疗美容广告35条次,法律宣传活动1场次,发放学习资料35份。
接下来,龙湖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医疗美容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关注医疗美容市场突出问题,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的使命担当和职责履行,促进医疗美容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