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公租房保障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关于龙湖区2014年度保障性住房房源问题的复函》(汕龙府办函[2014]52号)精神,现将龙湖区2014年度城镇保障房房源情况及保障对象标准公告如下:
一、 房源位置及数量
龙湖区2014年度筹集新增保障性住房房源80套,位于本市衡山路(14街区)衡山庄小区(源源花园)B座,保障方式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二、保障对象的标准
1、新就业的无房职工,条件是从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具有本区非农户籍的从业人员,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无房者;
2、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是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的外地来汕务工者、不具有本区的城镇非农业户籍的从业人员,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无房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可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工作单位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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