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的规定,2019年度龙湖区续租保障对象共23户,其中19户按规定上交续租申请相关材料,并经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合格通过,4户(黄卫东、黄海燕、朱卫东、陈巧辉)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续租公租房。另珠池街道李瑞娟(保障号:2010龙湖129)、鸥汀街道辛妙君(保障号:20122001)因个人原因代表其共同申请人自动放弃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提前退出所租赁公租房。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6日至6月13日。
受理单位:龙湖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 系 人:蔡春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734
龙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