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符合我区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续租保障对象共90户,现将相关续租保障对象审核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3日。
受理单位:龙湖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260734
附件:2023年度龙湖区90户续租保障对象审核合格的名单.xlsx
龙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按照《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符合我区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续租保障对象共90户,现将相关续租保障对象审核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3日。
受理单位:龙湖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260734
附件:2023年度龙湖区90户续租保障对象审核合格的名单.xlsx
龙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