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6年度龙湖区农村危房改造
农户相关信息的公示
兹有我区原列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新津街道金龙居委村民纪玩平(身份证:44050119700112XXXX),由于其子女参加工作,家庭收入提高,当地村居征地分红等原因,生活和居住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纪玩平于2016年7月自愿递交放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经费承诺书。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经农户自愿申请,村、镇等各级职能部门审核、审批,拟将外砂镇南社村村民王乔英(身份证:44052119410911XXXX)列入龙湖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月24日。
联系电话:0754-88260734
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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