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03-24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决策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多保障性住房,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附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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