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龙湖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1-12-13
汕头市龙湖区审计局
龙湖区审计局


2021年11月

龙湖区审计局局长   陈潮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20年以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中央、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以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依法审计了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各部门、各单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我区各项重点工作,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全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健康发展,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抓好收入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0年,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努力抓好财政收入管理,实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3.65%。

        ——优化支出结构,民生领域重点保障。2020年,集中财力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资金保障。全区投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学技术、社会保障等十大民生领域资金占总支出的75.64%。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成效明显。截至2021年9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114个,已完成整改110个。按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1695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3008万元,采纳审计建议24条,完善规章制度6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财政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区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20年,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3944万元,总支出36625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4318万元,总支出1269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803万元,总支出76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2995.07万元,总支出39395.9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全力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集中财力落实“六稳” “六保”各项任务,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批复不完整。一是个别大专项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二是区级大专项资金未批复各预算单位。区财政局在批复各预算单位预算时,未将“2020年区级大专项资金安排表”的项目资金25830万元纳入其中。

        2.部分专项资金滞留未使用。一是个别专项资金至2021年5月31日未下达安排使用,涉及金额227.84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该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安排使用。二是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沉淀在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未投入项目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挂存资金共2772.3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未缴入国库。四是区财政局2018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4771.3万元闲置未安排使用。

        3.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一是对部门预算未批复的个别项目资金安排支出,涉及金额0.91万元。二是区财政局在区人大批复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之前,有三个盘活项目先行安排使用。三是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68万元,调剂使用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四是全区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及实际采购金额分别为23693.68万元、43799.84万元。五是区财政局2020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直接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35171.66万元。六是国库存款余额远低于存量资金规模,截至2020年12月底,龙湖区剔除财政专户资金以外的存量资金规模为75675.64万元,国库存款余额仅28814.71万元。

        4.区财政局未制订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

        5.区财政局财政专户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错记、多记、少记等问题。

        (二)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报告期内,区审计局完成62个区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结果与批复预算差距较大,如某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金额1487万元,实际拨入2239.19万元。二是3个单位3个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率为零,涉及金额2260.49万元。三是5个街道存在虚列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0948.93万元。

        2. 5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41.5万元。

        3.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全区2020年一般性支出涉及的24个科目总金额4809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增长3.35%,涉及办公费增加558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034万元,涉及预算单位分别为43个、46个。

        4.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34个单位255项采购项目年初无预算批复,涉及金额4089.89万元;3个单位的个别采购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42.01万元。

        5.工程项目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二是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1个单位将财政户资金纳入代管户列收列支,涉及金额2854.21万元。

        6.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二是4个单位部分大额支出未见有会议记录或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涉及资金金额75.87万元。三是部分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现金使用不规范,2个单位存在以领代报的情况,2个单位部分支出项目没有签订合同或部分合同执行不到位,3个单位部分经费开支报销手续不完备。

        7.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个别项目经费支出超范围使用,涉及金额162.31万元;1个学校个别年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超支;1个单位部分专项资金沉淀两年未清理,涉及金额18.57万元;1个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使用不规范;4个单位的产假个人重复享受生育津贴,涉及金额15.94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对龙湖区2020年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龙湖区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促进就业政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稳定和促进就业,2020年1-11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14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09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2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69人,新增吸纳本省劳动力1820人,促进创业392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项目资金支出缓慢。截至2020年12月底,区人社局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个项目年初预算金额130万元,年底未使用资金111.1万元由区财政收回。

        2.个别街道超标准拨付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经费,涉及金额4.4万元。

        (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计

        组织对区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应由区级财政负担部分基本能分担支出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区教育局对202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补助资金下达不及时。截至2020年12月底,新溪、外砂片区18所中小学校该专项资金228万元未使用。

        2.个别学校以现金方式发放专项资金未经区教育局批准。2020年度,2所小学以现金方式发放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未按规定向区教育局报批,涉及金额5.03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龙湖区福利院、龙湖区新津河(东段:324国道-金鸿公路、西段:旦家园-324国道)河堤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情况审计,2020年度龙湖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1.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建设项目存在工程建设的基建程序、预结算程序和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二是个别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管理不规范。三是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履职部分不到位。四是工程质量管理不规范。1个建设项目草皮种植成活率较低、部分项目没有按图施工等问题。

        2.个别单位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建设项目工程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图设计费进度款123.67万元;1个建设项目工程部分合同条款约定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

        3.基建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建设项目多付施工图审查费6.48万元;1个建设项目支付勘察设计费票据不合规;1个建设项目的工程款预付“三方监管”户挂账未及时清理;1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比例足额将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182.95万元划入施工单位“工人工资专户”等问题。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2020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占用个人账户4823.99万元。二是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账面未与社保龙湖分局账面同步反映委托上级投资收益,涉及金额540.65万元。三是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账面挂存2019年及2020年分别拨付社保龙湖分局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周转金合计1548万元未清结。

        2.向缴费月份不足的人员发放机关事业养老待遇。社保龙湖分局在2名退休人员未办理好企业养老保险转入机关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累计缴费月份不足180个月的情况下,发放2015年8月至2021年1月机关事业养老待遇合计38.18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社保龙湖分局已于2020年2月1日为2名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

        3.有10名重度残疾人员未参加养老保险。龙湖区所属的10名重度残疾人应由区财政局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未参加。截至审计时,社保龙湖分局已于2021年1月21日为上述人员参保开户。

        4.个别社保基金账户未及时清理。社保龙湖分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保留在中国银行龙湖支行的收入户、支出户未清理销户。审计指出问题后,社保龙湖分局于2021年4月16日,已作销户处理。

        四、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龙湖区第三、第四季度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结合2020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对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

        1.龙湖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4.02万元未及时使用。审计指出问题后,龙湖区教育局已于2020年10月14日将上述资金拨付给各个学校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

        2.龙湖区将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直达资金拨至居委会实有资金账户,有92.44万元滞留未使用。审计指出问题后,至2020年12月底,相关居委会立即整改,已将滞留资金全额支付到项目最终收款人。

        3.龙湖区8.79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支出进度缓慢。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已将资金分解至各街道用于无军籍人员工资,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全部支出。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审计

        2020年,市财政局下达龙湖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共4项金额17739.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执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规定,抓好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使用。但审计也发现,个别专项资金项目进展缓慢。区财政局于2020年10月分别下达龙湖区人民医院、外砂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别850万元、10万元,至2020年11月25日,资金全额未支出。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单位加快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进度,至2020年12月底两笔资金均已全额支出。

        (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计

        1.区财政局编制本级预算时未对2020年度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2.区教育局自评报告中个别绩效指标自评结果不准确。2021年3月,区教育局对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的绩效自评报告反映“资金实际支出率100%”。经查,区财政局下达2020年度中小学公用经费11961.03万元,实际支出10464.76万元,资金实际支出率87%。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区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及部分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区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出租出借房产监管不到位

        截至2020年底,2个单位管理的房产租借户66户,其中29户没有具体名称;43户租借人未缴纳租金,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损失。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清理整改,对29户没有具体名称的进行补登记;租金收缴方面,收取18户租借户租金169.24万元、18户拖欠租金、7户不计租金。

        (二)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部分街道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与资产系统数据不相符,涉及4个新设立街道。截至2020年底,部分资产权属关系未理顺,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完整。

        2.个别单位部分房产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部分房产等未记入固定资产账;1个单位未按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个单位部分房产空置;1个单位12套(间)房产长期欠缴租金;1个单位部分房产使用未履行报批手续;2个单位部分房产使用人情况不详或权属不清;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清理。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龙祥街道及市蓝田中学等5个部门单位5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完善。3个单位经济决策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未见有关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的相关规定;有的单位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投资项目安排、重大资金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经济事项议事限额偏大等。

        (二)执行区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1个街道的雨污分流项目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

        (三)经济发展指标未完成。1个街道部分经济发展指标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对所属单位的监管不到位。1个街道对辖区居委部分经济事项监管不到位;1个单位对所属学校的监管不到位。

        七、审计移送主管部门处理的问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区审计局将部分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移送区教育局处理。

        (一)收回外借教师劳务费未上缴且使用不当

        2017年9月至2020年6月,某中学收取该校两位外借教师劳务费合计57.33万元;期间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部分教职工各类名目补贴共计36.54万元。

        (二)部分津补贴发放不合规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某中学用部分专项经费发放部分教职工津补贴共计32.06万元。一是用部分专项经费发放津补贴共计18.64万元。二是以津补贴发放形式列支办公等费用。该校每月发放部门及个人的茶水费、电话费补贴、交通费补等合计13.42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该校已清退电话费补贴4.36万元、交通费补贴1.86万元。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对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没有建立分工责任追究机制,造成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资金沉淀闲置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制度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在项目建设方面,由于项目建设单位等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等,导致有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为此,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区财政局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全面、完整的综合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精确度,及时全面批复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二是区财政局要加快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财预算执行率。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区财政局要加强包括债券资金在内的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区财政局要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使用监管机制,对区直各单位可出租的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确保公开公正透明;要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三是区有关单位要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基建程序,强化全过程管理和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一是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等行为。二是区财政局要督促各预算执行单位加强对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区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内控制度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财政财务状况。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龙湖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审计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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