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1年龙湖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力度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等审议意见。区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截至2023年9月,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9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4个,整改完成率87.50%,落实整改问题金额17408.01万元,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6项。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整改措施更加扎实:
(一)党政齐抓,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审计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区政府督查室对审计整改情况及时跟进,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
(二)多措并举,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多举措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力度:一是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行“全覆盖”,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实行挂号管理、跟踪督办、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更科学有效的整改监督机制。二是形成督办整改新格局,建立责任单位整改、主管部门监管、审计跟踪督促、政府督办的审计整改督办机制。
(三)标本兼治,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在整改期限内,积极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在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等工作。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项,不断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26个,已整改18个,落实整改金额12545.54万元,完善制度1项。
1.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区财政部门通过加强统筹、定期清理存量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等措施落实整改。制定出台《关于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龙湖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转发<汕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清缴专项资金4918.73万元、补缴地价款329.22万元;加大预算单位资金统筹力度,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挂账资金7656.34万元进行清理,统筹使用;加快新增专项债券使用,专项债资金项目已全部开工。
但仍有财政专户清缴不及时、政府采购超计划等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2.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区直各相关单位通过规范预算编制、清理存量资金和银行账户、完善会计核算和预留经费清理等措施,清缴存款利息33.26万元,一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进一步规范。
但仍有个别单位未上缴银行存款利息、无预算政府采购屡审屡犯、银行存款账户清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多账套会计核算等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7个,区直各相关部门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项业务流程时限要求,及时停发个别已死亡优抚对象的优抚补助,对优抚对象数据进行完善,堵塞政策措施落实环节的漏洞。完善监管系统数据,将区级配套直达资金学生资助等7类上级直达资金的区级配套全部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相关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32个,已整改31个,落实整改金额128.94万元,完善制度3项。
1.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加强工程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各环节及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
但仍有个别街道拆迁补偿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2.地方粮食储备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相关单位修订了《关于区级储备粮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的内部规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应付的区级储备粮2021年10月、11月保管费用及贷款利息已于2022年2月份足额拨付到位。
(四)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1个,已整改8个,落实整改金额4709.62万元,完善制度1项。
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组织进行清理,规范资产核算,调增固定资产4440.74万元、无形资产268.88万元。
但仍有个别单位建设工程未转固、个别单位资产清理不到位等问题未整改到位。
(五)审计移送主管部门处理的问题
2021年审计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的问题2个,有关部门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三、 未整改到位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在到期应整改的问题中,有12项没有整改到位,包括财政管理8项、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1项、国有资产审计3项。暂存暂付款项消化进度缓慢、财政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受近年来经济下行、财政收支压力大等客观原因影响,导致整改难度增大,需长期坚持整改;其他部分问题由于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整改力度和措施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整改成效。
对以上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回头看”,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促进责任单位采取更有力措施推进落实,并及时跟踪进度,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整体效能。加强相关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有关部门结合审计发现问题,主动研究制定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具体举措,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跟踪督促的整改责任链条,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快推进正在整改的问题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助力推动龙湖区经济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