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湖区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09-10
汕头市龙湖区审计局
汕头市龙湖区审计局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走好走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全区经济平稳运行,经济总量保持全市第一,增速与全省持平,中国式现代化的龙湖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继续实施“两稳一保20条”、“扶持企业上规上限9条”等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和退税缓费7.6亿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但受到行业龙头不振、大宗贸易萎缩、建安投资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4.09%。

        ——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债资金支持,进一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严格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紧急和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较为有效化解收支矛盾对“三保”的影响。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下降15.75%。

        ——深化审计工作,审计整改有效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4年7月,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2个问题,其中已完成整改35个,占比83.33%,正在逐步推进整改6个,占比14.29%,尚未整改1个,占比2.38%。已整改问题金额10.37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21亿元,总支出33.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总收入17.41亿元,总支出17.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41万元,总支出24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44亿元,总支出2.31亿元。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尽力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较为有效化解收支矛盾,基本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度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存在基金预算大幅调减、未足额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教育和农业农村资金的问题,涉及资金10.22亿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专项债券对应收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区级配套资金编入预算,未及时将上级下达的再融资债券指标、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纳入预算调整,涉及资金6858.23万元。

        (二)部分非税收入未能落实应收尽收。6家单位非税收入合计423.5万元未上缴财政;财政部门征缴的非税收入有1171.73万元未按时缴入国库。财政部门在审计期间已缴库788.8万元,尚欠382.93万元未上缴。

        (三)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家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分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3297万元。二是部分当年度财政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为平衡预算未结转下年使用,涉及资金4797.7万元。三是未足额拨付部分省财政直达资金,涉及资金481.88万元。四是个别政策性资金未在当年度落实到位,涉及资金6.04万元。

        (四)部分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低。一是个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资金1438.75万元。二是3家单位因项目推进缓慢,未能实现重点项目资金年度绩效目标,涉及资金7600.76万元。

        (五)资金统筹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库款保障水平较低,未及时清算代理银行垫付资金。二是部分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4个未经财政部门核准的财政专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撤销。三是4个单位未及时撤销不合规银行专用账户。审计期间已有2家单位落实整改。

        (六)其他方面问题。一是部分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仍有4项未按时整改。二是个别事业单位政府性债务35万元未及时清理,审计指出问题后已完成债务清理。

        二、重大政策跟踪和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1. 政策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对照《龙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有关部门未能针对重要发展领域产业制定全面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未对主要任务进行量化分解,造成部分主要目标指标完成率低于《规划》预期。

        2. 部分推动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未及时拨付。

        (二)农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1. 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个别子项目未经相关部门批复立项。二是政府采购政策未严格落实,如2家单位未按核准意见公开招标、2家单位因招标文件编写不规范出现二次采购、部分子项目咨询服务单位未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选取等。

        2. 参建单位未履职尽责。主要表现为各实施主体、咨询服务机构、监督单位等在组织、参与、实施、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作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未能有效节约工程投资。一是勘察设计不科学。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未贯彻落实厉行节俭原则,存在设计不科学、材料浪费、主材价格偏高、将不合理支出“搭车”建设等问题。二是预算编制审核质量较差。三是现场施工管理不严格。现场勘查发现,多个项目存在部分施工内容未按图施工等施工管理及质量问题、施工成果不达标。

        3. 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资金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二是部分单位在合同依据不足的情况下超前支付工程款。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1. 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一是在项目基坑支护初步设计等技术方案、建设规模和内容出现较大变化时未按规定重新上报审批。二是造价信息采集、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预算编制时建安费虚高、多项前期费用计算不准确等问题,导致投资金额不实。三是部分项目工程质量不高,现场踏勘发现地下室外墙多处渗水等。

        2. 设计环节把关不严。一是初步设计阶段出现大额暂估费用,投资成本难以有效控制。二是在配套项目中列支不合理支出,未贯彻落实厉行节俭的要求。

        3. 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资金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二是提前支付工程款和多付概算编制费,存在资金风险。三是个别咨询服务合同付款方式存在约定不明、前后矛盾的问题,影响正常结算。

        (四)龙东产业聚集区外砂片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投资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1. 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未考虑相关建设路段当前使用情况,有关部门在批准时多次变更,导致已建成的南砂路成为“断头”路。二是前期管理咨询评估不细致及合同签订不规范。三是设计不科学,如管沟开挖未考虑原土回填、未经批准缩短路灯安装间距、提高基坑防护标准等。

        2. 施工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施工内容未按图纸施工。二是施工图纸前后不一,建设内容不明确。三是施工相关程序未严格执行,包括施工日记记录不完整、水泥搅拌桩施工记录不规范、建筑垃圾排放不规范、工程延期及设计发生变更未履行相应审批及备案程序等。

        3. 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资金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2023年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点关注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有5家单位存在由于核算不规范等原因所导致的账实不符、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1家单位存在集体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

        (二)资产使用和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存在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而造成资产流失,盘亏资产未履行报废手续的问题;3家单位存在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办理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针对相关审计项目的审计情况,发出审计移送处理书3份。部分线索已收到有关部门反馈。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推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提高审计问题移送质量,推动各项体制制度健全完善,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五、审计建议

        (一)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促进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财政部门应强化预算绩效监控,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健全监督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实现财税增长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确保财政资金应收尽收。落实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肃预算执行纪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兼顾,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推进重大政策及重点项目落实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有关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监督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推动上级重大政策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管理、招标投标、合同履约、进度管控等全流程管理,压实各方责任,杜绝低效、浪费现象,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资产效能

        要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按照现行财经制度的要求做到国有资产账账、账实相符,把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与清查的全流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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