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坚持走深走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增进民生福祉,龙湖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从审计情况看,2024年全区各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在困难,推动各项事业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正常:
——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在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财政部门通过盘活存量资金、控制支出规模等方式,集中财力重点保障“三保”支出,2024年全区“三保”预算执行219172.84万元,同比增加26.35%;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2024年全区“三公”经费“、培训费支出大幅下降,“三公”经费支出214.62万元,同比下降19%;培训费支出250.77万元,同比下降29.53%;在库款相对紧张情况下,仍优先拨付2024年区级“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2000万元,为保障龙湖区“百千万工程”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支持。
——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力支撑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制定出台《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关于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龙湖区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全面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出台《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等制度文件,规范重点领域资金使用管理,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审计整改成效持续巩固,“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审计整改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起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截至2025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6个,已整改问题金额854.52万元,其中上缴财政423.5万元,到期问题整改到位率90.32%。尚未完成整改的14个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根据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32亿元,总支出37.7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5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总收入17.39亿元,总支出16.44亿元,年终结余0.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44万元,总支出255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42亿元,总支出2.38亿元,收支结余0.04亿元。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尽力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较为有效化解收支矛盾,基本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执行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三保”预算安排方案未按规定向区人大专项报告。二是2024年度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个别部门年度决算和代编债券利息及发行费支出未纳入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涉及金额1.03亿元。三是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奖补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到位,涉及金额4930.37万元;部分“保民生”资金未按规定结转至2025年度,涉及金额2663.86万元。四是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4个项目单位未按规定对负责实施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个别项目专项债券预算执行进度严重滞后,专项债券资金额度被调剂,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
2.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的相关补偿款滞留于单位基本户未拨付,涉及金额1346.05万元。二是个别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相关收益未全额返还龙湖区,影响项目收益回收。三是2024年12个新增的专项债券项目竣工验收后未按规定及时结算,其中个别项目已竣工超过2年。四是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个别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出现重大调整未按规定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编;5个项目已开工项目至审计时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项目因前期准备工作未到位等原因,推进缓慢,至审计时均未能开工建设;4个项目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建设单位对成果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项目投资不实。
3.部分“百千万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将“百千万工程”奖补或保障资金多数金额用于安排10万元以内项目,涉及资金274.53万元,存在资金分配“撒胡椒面”现象。二是3个项目因三资平台公开招标等前期程序推进缓慢,未能充分发挥效益,涉及资金120万元。三是2个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选取不规范。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本年度对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8个单位实施的15宗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584.2万元。二是32个单位年中临时增加119宗采购任务未按规定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109.86万元。
2.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一是9个单位实施的25宗政府采购项目实际采购品目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品目不一致,未按规定调整,涉及金额122.49万元。二是13个单位实施的18宗政府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超过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9.72万元。三是376宗已履约验收的政府采购项目因预算单位未及时申请支付等原因逾期未支付,涉及金额1230.58万元。四是个别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审查过程不规范,抽查发现2家单位仅委托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对采购项目需求和计划进行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单位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参与审查。
3.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实施不规范。一是招标文件加分条件设置不合理,如个别服务采购项目将特定区域或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二是招标文件与实施方案不相符,抽查发现3家单位在实施方案已规定不得分包转包的情况下,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允许项目分包。
二、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龙湖区2022年至2024年6月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和龙湖东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情况。
(一)龙湖区2022年至2024年6月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3个街道21宗土地被不合理认定为耕地,涉及面积约170.09亩。二是全区809.07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含永久基本农田20.54亩)被非法占用整改不到位。三是13宗高标准农田地块建后出现“非农化”,涉及面积41.66亩。四是全区2112.73亩耕地撂荒时长大于一年,其中44.29亩具备复耕复种条件未落实复耕复种。
2. 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垦造水田项目建设内容与施工图、竣工图设计不符,如个别村的垦造水田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偷工减料,现场勘察发现多处批挡层已开裂剥离,工程质量不达标等。二是建设成本控制不严,如1个项目预算造价编制虚高造成预算审核费增加;2个项目过度设计造成建设成本增加;3个项目田间道路过度硬化建设,增加项目投资成本。
3.部分项目建后管护不到位。个别村垦造水田项目因长期缺乏维修养护,农沟农渠损毁未及时进行修复,影响部分农田灌溉。
4. 相关收益与补偿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一是未及时拨付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等的拆旧复垦交易收益,涉及金额1117.512万元。二是3个项目的垦造水田补偿补贴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偿金发放不到位,涉及金额1236.19万元。
(二)龙湖东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1.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项目评标过程出现两家公司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完全雷同,评标委员会未认定两家公司为串通投标而否决其投标,仅对技术分作0分处理。
2.建设成本控制不严。一是部分设计不科学,效益不足,如路面挖填土方高度设计不准确,重复计算原有路面拆除部分的挖土方量,以及现状路面拆除设计不规范、工程量计算不准确。二是工程造价结果报告存在个别错误,如工程概(预)算编制及审核部分项目照搬设计图纸工程量,多计建安造价44.57万元;工程概(预)算报告出现多处漏计,涉及金额20.67万元。三是施工过程监理单位在部分建设内容仅有暂估价情况下,未及时协调做好相关工程量确认工作,结算造价难以有效确认。
3.项目建设监管缺失。部分建设内容偷工减料,如实地勘察发现栏杆钢管厚度小于图纸要求等;部分建设内容没有按图施工,如个别路段污水检查井实际数量比施工图少,未及时完善设计变更;部分材料进场把关不严,如工程预制混凝土井室等施工材料进场前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三、政策跟踪落实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2022至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龙湖区2021年至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一)龙湖区2022至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存在不足。一是部分省市和区级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未及时兑付。二是现代农业产业园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主管部门提前拨付工程款给一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单位,涉及金额5566.84万元,闲置时长约1年。二是部分资金长期闲置,如个别单位未及时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时长超过1年;个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因土地补偿问题未解决,施工处于停滞状态,资金滞留在施工单位账户。三是个别单位违规使用专项债资金,涉及金额3.69万元。
3.重点项目推进缓慢。一是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原定于2021年完工的2个项目,截至审计时止,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97%和69%。二是2个项目的3宗用地未能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按期开工,导致用地闲置,有关部门未对相关建设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二)龙湖区2021年至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学前教育政策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及时制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二是未按规定配备负责学前教育的专职人员。三是个别年度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未能实际拨付,年末也未结转,涉及资金616.85万元。
2.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存在短板。一是全区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距离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管理不规范,教师配置不均衡,临聘教师待遇不统一。
3.幼儿园规范化办学存在不足。一是无证幼儿园分类整治不彻底,抽查发现3所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无证幼儿园仍在办学。二是资源整合不到位,存在较多小规模幼儿园,区内办园规模少于6个班的城市幼儿园占30%。三是抽查发现8所幼儿园未投保校方责任险。
4.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涉及金额131万元。二是个别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40万元。三是部分幼儿园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230.13万元。四是个别幼儿园收费管理不规范。五是个别幼儿园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94.04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在国企国资、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审计持续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资产账实不符,2家单位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累计少计资产34.9万元。二是资产账账不符,3家单位的资产台账与财务账不符。三是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料不全,2家单位固定资产卡片信息登记不完整。
2.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2家单位未及时对201件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开展清理,涉及资产原值40.15万元;1家单位未通过集体决策程序,也未办理资产处置审批手续直接处置固定资产,涉及资产原值71.46万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针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一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资金资产管理薄弱,使用效益不佳。一是代管资产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资金603.45万元;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涉及资金909.31万元。上述资金长期沉淀在公司账户,未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个别房产被私人占用,受托管理的7宗房产租金收入及押金20.42万元未在账面反映,13宗房产长期闲置未能实施盘活和增值保值。
2.会计信息不实,未能真实反映企业营运状况。一是股权与债权混淆,应确认为债权的借款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涉及金额1000万元。二是部分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处理,未能真实反映债权情况,涉及金额1205.71万元。三是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未能真实反映企业当期经营状况,涉及金额5.95万元。四是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有21宗房产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五、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办理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对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送纪委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共发出移送处理书9份。其中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问题线索5起;移送招标采购主管部门的违规问题线索 1起;移送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问题线索3起。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处理。
六、审计建议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应当用足用好存量政策和稳经济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落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投资基金、财政补助等各种政策工具,强化政策的集成协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体应享尽享政策红利,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强化民生保障改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
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加强社会保障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大力帮扶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根据区域人口变化情况和实际需求,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做好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保障,促进民生实事高效落地。持续深化以“百千万工程”牵引龙湖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盘活用好存量资产,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推动国资国企做优做强。完善国资划拨、移交等方面相关规定,构建权责利统一的供方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相关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