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精英小学收费问题的批复
2021-08-25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龙湖区精英小学

你校《龙湖区精英小学关于申请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和《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教育局关于中心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定价机制及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报请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依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湖区转报精英小学收费问题的批复》(汕市发改函〔2021306文,现就你校2021年秋季起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调整学费(含教科书费)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2450学费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2021年秋季起入校新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2021年秋季前入校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校向学生收取学费,应按规定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

若国家和省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8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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