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转发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4-08-22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有关单位: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4〕59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2024年8月14日 汕龙发改函〔2024〕31号.pdf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