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龙湖区召开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龙湖区政府副区长陈泳双,区民政局局长、区殡改办主任林量,各街道(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公发(事)办负责人,以及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委区政府副主任王玲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由中央动员部署的,是具有政治含义的社会治理行动。当前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殡葬工作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各街道、镇,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把专项整治行动当作解决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放在重要位置,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龙湖区这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将从8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5个月时间,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督查评估、总结报告、深化巩固等5个阶段。下午的会议强调,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殡葬领域群众反映最强烈、媒体曝光最集中的突出问题,既有中央和省、市的规定动作,也有龙湖区的自选动作。规定动作主要集中在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方面,自选动作主要强化对骨灰楼(堂)的治理。各部门要抓好聚焦,对标对表,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为抓好专项整治行动,龙湖区成立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排查整改安排的牵头、参与、协同等具体职责,依法履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殡仪服务站等机构做好自查整改等工作。发改(价格)部门要牵头摸查各骨灰楼(堂)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等情况,加强对殡葬服务价格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民族宗教部门要牵头做好摸查排查宗教场所擅自开展骨灰存放服务情况,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人口死亡注销管理,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全力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工作,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坟行为的检查督促,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占用土地建坟等行为,优先保障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用地。农业部门要制止和依法查处毁林、乱占林地、破坏森林植被建坟、修“活人墓”和违规修建历史旧坟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强化殡葬活动的环境监管。规划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提出的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实施,依法实施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违法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执法。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太平间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引导区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有序竞争。法制部门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殡葬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动加快制定完善殡葬管理制度。宣传、文广新部门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宣传引导,协调专项行动的有关公告发布。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地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有关部门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