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龙湖区政府召开2019年全区民政暨殡改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民政、全市民政和殡改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8年度全区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总结了2018年民政、殡改工作情况,部署了2019年的民政、殡改工作任务;会上,区政府与各街道(镇)签订了《龙湖区2019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区政府副区长陈泳双和区法院、各街道(镇)、区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殡改办主任林量作了题为《聚焦主业 实干担当 奋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对2018年全区民政、殡改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新一年的民政和殡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2018年,龙湖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民政主业主责,围绕打造“优质民生展示区”,不断提升为民解困能力,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为民工作实效,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过去一年,区民政局精准抓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民生保障救助兜底有力,全年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支出2395.98万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76.13万元,残疾人二项补贴支出973.79万元。加强应急避护场所设施保障和物资保障,减灾救灾能力得到提升,实施政府救助保险,为辖区45万多名居民投保自然灾害责任保险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意外溺水伤亡保险,构建起涵盖全区所有户籍自然人的政府救助机制。持续抓好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民主协商等基层民主管理建设,不断规范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完成外砂、新溪撤镇改设街道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审核报批有关工作。巩固做好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涉军服务大局稳定。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稳步推进,区福利院项目按计划进展顺利,新楼实现顺利封顶;完成长者呼援公益志愿服务项目公开招投标工作,完成长者呼援公益志愿服务平台建设及其信息化配套有关工作,不断深化拓展居家“智慧养老”模式;持续实施“银龄安康行动”,进一步营造我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不断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全区集中婚姻登记,推行节假日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殡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殡葬惠民便民政策,推进丧葬祭扫习俗改革,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本地户籍人口死亡数2269人,火化数2271具,火化率100%,连续第21年被市评为“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会议指出,新的一年,龙湖区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发展年”目标任务,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重点在提升民生救助保障水平、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抓好殡葬管理、依法严抓社会组织管理、加大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力度、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等方面发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营造我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龙湖打造“优质民生展示区”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区政府副区长陈泳双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各部门一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新时代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优抚安置、老龄、医疗以及救灾物资等职能,已从民政部门划转至区相关部门,但民政工作承担的任务职能有了新的拓展和转变,主要加强和增加了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等新职能,民政部门的职能、设置、任务都将更加艰巨、繁重和严格。市委全会、市“两会”和区委全会、区“两会”都对民政工作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2019年是“落实发展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新时代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着力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更好履职尽责,奋力打造“优质民生展示区”,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我区民政事业、殡改工作继续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陈泳双副区长代表区政府与各街道签署《龙湖区2019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
会议还对清明节期间的殡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大力做好殡改宣传工作,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丧事简办,要组织开展“厚养薄葬、文明办丧”主题活动,积极倡导“献一束花,表一片心”文明祭祀。要强化对已清理绿化和开发利用墓地的管理,杜绝在已清理墓地“插香过纸”。要引导群众错峰拜祭,自觉配合做好祭祀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的扫墓活动文明、有序、健康、安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