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组到我区督导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2018-06-21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621日下午,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第三督导组到我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督导工作。省第三督导组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张峰同志带队,同行参与督导工作的还有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苏英杰、市社管局综合执法科副科长姚军。区民政局局长林量、副局长王兆营等有关同志参加了督导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区民政局汇报了今年以来我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得的初步工作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省民政厅、公安厅和市民政局、公安局联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工作视频会召开后,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积极研究交流,联合制定印发了《龙湖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打击整治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责任分工,落实了责任部门和人员职责,确保集中打击整治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打牢组织基础。二是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区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了的区级专项行动协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工商、教育、法制、宣传、政法、团委、人社、文广新、文联、妇联、侨联、残联等部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积极推进,深入开展排查。在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分别设立了投诉举报平台,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以及举报信的收件地址等信息举报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社会各界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投诉举报。同时,区民政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深入走访我区7个街道(镇),与街道(镇)就如何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行座谈交流,督促指导各街道(镇)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组织工作人员巡查走访中心城区重要路段,对涉嫌无证经营的非法社会组织进行现场拍照,以便进一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四是联合执法,分类实施整治。区民政局针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性质和活动信息,科学研判,采取柔性劝导的方式实施分类整治,收到了良好效果。对于开展有益活动、具备登记条件的,积极引导到区民政局依法予以登记,近期协同教育部门对全区民办幼儿园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和清理整顿,已责成8家未登记的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按程序完成了登记手续。对于活动较少且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区民政局及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解取证,根据情况要求其自行解散或不再以社会组织的名义活动。同时,组织对辖区内注册登记后无正常营业的“僵尸”组织进行摸查,并主动联系约谈其负责人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已办理注销登记4家。

区民政局还根据有关规定,授权各街道(镇)对辖区内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登记、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街道(镇)和基层派出所,负责对村(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对未登记备案的,以村(社区)老人组性质的自治组织、宗祠性质的民俗文化组织及有关基层公益慈善组织为重点,开展排查摸底、区分情况,分类依法处理,确保村(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依法备案、依法运作。发挥镇(街道)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的作用,为村(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提供必要的服务。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