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困境儿童帮扶救助的方式方法,龙湖区民政局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搭建龙湖区未成年人临时庇护站,为父母重病、吸毒或服刑而事实无人抚养、失学辍学、留守流动、遭受家庭暴力等需要紧急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短期生活照料、临时庇护,保障其人身安全,促进其健康成长。
龙湖区未成年人临时庇护站作为政府主导、公益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救助体系的重要一环,为入住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建档帮扶、危机干预、心理疏导、文娱活动等各方面的服务。入住临时庇护站的困境未成年人,除一日三餐、个人卫生清洁等能得到有效保障外,第三方服务机构还通过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档案,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介入和个案跟进,为其提供心理上的疏泄引导和情感上的同理支持,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增强自身能力和生活信心,走出困境。
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5〕78号)的部署要求,龙湖区2016年被确定为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单位,建立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七大机制、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六大保护目标,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不断完善“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龙湖区选定碧霞社区、铁州社区、陈厝合小学等3个单位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观察点,以点带面,示范推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实行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对于重残、重病、监护人无力监护和监护人无法监护的未成年人,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100%发放。对于流浪儿童、受侵害虐待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失足儿童、留守儿童等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临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按月发放生活救助补贴,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30%发放。实施“困境儿童成长守护计划”,委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全区登记在册的、符合服务条件的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工作等服务。同时,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关爱帮扶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