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2016-03-01
汕头市龙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汕龙办知〔201615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汕府办函〔20151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加强指导和督促,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随意性执法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制定推广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细化本部门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明确时间进度,并于20163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编办)

二、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要深刻领会《通知》中双随机抽查的精神实质,结合本部门实际,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照《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详见汕龙府〔201578号)中本部门的行政检查事项,认真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和检查事项,都要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要细化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提高监管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优化市场环境。

三、强化督促指导。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协调小组督查组要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抓好督促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林百欣科技中专,区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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