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法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处罚结论 |
1 | 汕龙食药监罚〔2018〕56号 | 汕头市尚美乐食品厂生产经营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尚美乐食品厂 | 黄好钿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清凉奶糖”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 没收违法所得70元,并处罚款8000元,合计8070元。 |
2 | 汕龙食药监罚〔2018〕57号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富良腌制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富良腌制厂 | 沈良平 | 当事人生产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酱腌菜;涉嫌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查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责令停产停业。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1.没收违法所得480元; 2.处罚款25000元; 3.责令停产停业5天。 |
3 | 汕龙食药监罚〔2018〕58号 | 汕头市龙湖区家胜副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家胜副食品厂 | 谢宏家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0日。 | 1.没收违法所得510元;2.处罚款40000元。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40510元。 |
4 | 汕龙食药监罚〔2018〕59号 | 汕头市龙湖区易选便利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易选便利商行 | 许瑞莲 | 当事人经营的食品“榴梿味糖”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免予行政处罚 |
5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0号 | 汕头市龙湖区辉华购物商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辉华购物商场 | 李瑞华 | 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辣么香(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免予行政处罚 |
6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1号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伟顺果蔬腌制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伟顺果蔬腌制厂 | 王伟丰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318元; 2.处罚款25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25318元。 |
7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2号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 | 沈木芬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澄海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99元; 2.处罚款15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15099元。 |
8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3号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 | 沈木芬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咸菜”“酸豆角”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357元; 2.处罚款25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25357元,上缴国库。 |
9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4号 | 广东丹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广东丹顿食品有限公司 | 杨雪耘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枇杷杏仁霜”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2.处罚款8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8120元。 |
10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5号 | 汕头市龙湖区康迪隆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康迪隆食品厂 | 黄霭橙 |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1.没收违法所得136元; 2.处罚款15000元。 以上罚没款两项合计15136元。 |
11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6号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友华副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友华副食品厂 | 陈友平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汕头酸菜”(1个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2.处罚款15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15160元,上缴国库。 |
12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7号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友美副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友美副食品厂 | 王雪锋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汕头咸菜”(1个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 2.处罚款15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15090元。 |
13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8号 | 汕头市金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金意食品有限公司 | 高文辉 |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 | 违反《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二)项;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1.没收违法所得240元; 2.处罚款15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1740元。 |
14 | 汕龙食药监罚〔2018〕69号 | 汕头市龙湖区老潮兴粿品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老潮兴粿品店 | 郑少君 | 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警告 |
15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0号 | 汕头市五谷合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五谷合源食品有限公司 | 陈希华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红枣枸杞营养麦片”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312元; 2.处罚款8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8312元。 |
16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1号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成建副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酸豆角”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成建副食品厂 | 王建武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酸豆角”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 2.处罚款15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15030元。 |
17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2号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成建副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成建副食品厂 | 王建武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澄海酸菜”、“潮汕咸菜”、“潮汕咸菜”(3批次)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 2.处罚款20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20090元,上缴国库。 |
18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3号 | 汕头市德生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德生食品厂 | 高璇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酸菜”、“潮汕咸菜”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44元; 2.处罚款20000元。 以上罚、没款二项合计20044元。 |
19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4号 | 汕头市金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金鹿食品有限公司 | 翁育林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牛奶加钙椰子奶”经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170元;2.并处罚款8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共8170元。 |
20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5号 | 汕头市龙湖瑞兴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瑞兴食品厂 | 沈瑞富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汕头精选咸菜”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 2.罚款15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共15090元。 |
21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6号 | 汕头市零食同萌百货经营部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案 | 汕头市零食同萌百货经营部 | 林映芝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乐天口香糖”、“日本进口方便面”。 | 属于《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查处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492元; 2、并处罚款567.5元,合计1059.5元。 |
22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7号 |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振安药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药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振安药店 | 潘振安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 没收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49元,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98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47元。 |
23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8号 | 汕头市绿源蔬菜经营部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韭菜”食品案 | 汕头市绿源蔬菜经营部 | 梅基平 | 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韭菜”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四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并处罚款5000元,合计5120元。 |
24 | 汕龙食药监罚〔2018〕79号 | 汕头市龙湖区丰杰食杂店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龙湖区丰杰食杂店 | 李丰杰 | 当事人经营的产品“北京烤鸭”、“达斯阳蒜香花生”经抽检,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 免予行政处罚 |
25 | 汕龙食药监罚〔2018〕80号 | 汕头市达斯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达斯阳食品有限公司 | 林炳养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达斯阳蒜香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没收违法所得202.5元,并处罚款8000元,合计8202.5元 |
26 | 汕龙食药监罚〔2018〕81号 | 汕头市龙湖区鱼的错餐饮店经营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餐具案 | 汕头市龙湖区鱼的错餐饮店 | 赖贵钦 | 当事人经营中使用的餐具“杯”经检验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 警告 |
27 | 汕龙食药监罚〔2018〕82号 | 汕头市迪味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案 | 汕头市迪味食品有限公司 | 纪传信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豆浆(浓香原味)”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已履行 |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 没收违法所得72元,并处罚款8000元,合计80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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