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汕头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汕头市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食药安办〔2024〕15号)工作部署,规范我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统筹食品抽检任务,提高食品抽检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民生十大工程”、省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要求,全面提升抽检工作质量,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科学分析利用抽检数据,提高食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均衡推进抽检工作。按照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食品检验量要求,2024年市级分配到我区食品检验量不少于3130批次,包括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的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的定量检测批次数(含对不合格产品有跟踪处置的监测批次数),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检批次数。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的原则,结合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及龙湖区常住人口数,坚持问题导向、均衡推进抽检任务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制订2024年落实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科学推进抽检任务。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任务量具体分配数(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不低于每千人1.2批次,区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不低于每千人2.0批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治理能力。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和农村、校园、幼儿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强化对涉老幼食品、青少年食品的抽检;围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十大攻坚行动、《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汕头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明确的治理重点;加大对我区农产品中“11+3”重点品种抽检频次;针对监管和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投诉举报、热点舆情事件等突出问题进行抽检;开展对新兴食品、社区团购食品等业态相关的抽检;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感知度。同时检管结合,结合专项整治、飞行检查、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反映的抽检问题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关切。
(三)依法核查处置,及时公布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核查处置后应对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以一年内多次抽检不合格、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为重点,推动将相关涉事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原因,降低问题复发率;深入开展处置“回头看”,跟踪问效核查处置有效性。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机制,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共享交流,研判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相关要求,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种植、养殖环节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产地农业农村部门通报;要进一步做好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防范食品资源浪费;要树牢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抽检信息风险研判,公布抽检信息的同时强化对不合格产品信息的风险解读;要加强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加强风险交流,为食品安全监管和经济形势分析提供决策参考;强化食品安全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研判,加强规模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预警防控。
(五)规范承检机构,严格数据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承担本地区抽检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并通报抽查情况,提升抽样检验工作质量。督促并指导承担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及时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真实、客观、准确填报抽检监测数据,抽取小作坊产品时,抽样单信息要在“生产许可证号”处填写小作坊登记证编号,抽样地点选择“小作坊”。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各承检机构坚持随检随报原则,在样品检测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数据录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检测系统。每月组织抽查抽检数据,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确保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
三、工作安排
(一)1—3月,区食药安办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食品抽检批次数以及工作步骤和要求,并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上报市食药安办。同时,尽早依法依规确定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承检机构,及时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二)4—6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业务培训,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承检机构的抽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按方案序时进度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确保抽检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农产品季节特性及抽检工作安排,确保抽检任务有序推进。
(三)7—9月,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持续均衡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完成全年计划任务量的75%。市食药安办将适时根据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对区局抽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10—12月,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并对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及表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食药安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尽早谋划,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争取经费保障,确保高标准高要求完成食品抽检民生实事任务。
(二)保障工作质量。2024年将把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均衡抽检工作等内容作为年度食品抽检工作重点,并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指定本部门工作方案;要严格落实抽检计划,从抽检时间、抽检区域、抽检品种上落实均衡抽检;要不断改进抽检工作质量,确保检验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三)严谨报送数据。2024年省局和市局将以国抽系统录入的抽检数据为准,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要落实智慧监管要求,注重食品抽检数据质量,主动核实食品抽检数据,及时上传抽检信息系统,并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无误;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到随检随报要求,督促各承检机构及时录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无误。省局要求报送相关月度上报表时,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要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