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汕头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汕头市落实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食药安办〔2026〕2号)工作部署,按照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部署要求,统筹推进龙湖区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加大校园食堂、连锁餐饮、超市等重点场所食品抽检力度,市下达我区食品检验量3252批次(区市场监管部门2475批次、农业农村部门777批次),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抽检任务量必须达到256批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统筹推进龙湖区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均衡推进抽检工作
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部署,市下达我区食品检验量3252批次,其中包括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定量检测批次数(含对不合格产品有跟踪处置的监测品)以及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检批次数。2026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应不低于每千人1.2批次;“你点我检”批次不低于每千人0.39批次,该项需在国抽系统单独建立报送分类,含“你点我检”字样。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的原则,结合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及龙湖区2024年末常住人口数,坚持问题导向、均衡推进抽检任务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制订2026年落实市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二)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抽检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监管重点和群众关切,加大对校园(含幼儿园)、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网络销售(特别是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连锁餐饮、超市、食品原产地、仓储环节、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重点场所;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生产加工的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部署开展校园食品、网络订餐、网红餐饮、餐饮具等专项抽检。关注“两超一非”、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2025年抽检不合格、多次抽检不合格、信用风险高的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跟踪抽检。
(三)深化“你点我检”,回应社会关切
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民意征集系统,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确保完成年度“你点我检”抽检任务。创新活动形式,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百姓点检日”、线上直播、现场活动等方式,推动抽检走进社区、校园、市场,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科普解读,提升活动透明度和影响力。此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农贸市场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要求,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举办农贸市场“你点我检”活动。
(四)依法核查处置,及时公布信息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五个到位”(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的原则,强化溯源,依法、及时、高效开展核查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最严厉的处罚”,依法严肃处理。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多次抽检不合格或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加强后续跟踪监管。根据上级市场监管综合考核要求,“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部分考核指标提升至90%,要高度重视,对2026年的抽检不合格食品更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核查处置,避免再出现不合格食品未按时处置完成的情况,要细化量化节点安排,强化监管与执法的衔接,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五)研判风险隐患,强化共享交流
依法依规落实全过程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抽检,对已发现问题的食品企业及产品按要求开展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抽检效能;要树牢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抽检信息风险研判,公布抽检信息的同时强化对不合格产品信息的风险解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六)规范承检机构,提高数据质量
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承担本地区抽检任务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对承检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提升抽样检验质量。督促并指导承担本级监督抽检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检测系统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真实、客观、准确填报抽检监测数据,食品抽检涉及小作坊产品的,抽样单信息要在抽样生产企业信息中生产许可证条目处录入小作坊证号;涉及食用农产品的,加强收集和填报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溯源信息,同时在抽样单备注中注明“是否有承诺达标合格证”。每月组织抽查抽检数据,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确保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承检机构抽样时需强化样品相关信息的核对工作。对抽样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嫌无证生产行为、销售无合法来源产品等问题的,承检机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工作安排
(一)1—3月,区食药安办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食品抽检批次数以及工作步骤和要求,并将工作方案报送市食药安办。同时,尽早依规确定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承检机构,及时开展民生实事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二)4—6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业务培训,加大校园食堂、连锁餐饮、超市等重点场所食品抽检力度,在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覆盖39个食品大类,科学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承检机构的抽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按方案科学有序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三)7—9月,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持续均衡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完成全年计划任务量的75%。市食药安办将适时根据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对区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10—12月,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序时进度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并对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已列入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要尽早谋划,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争取经费保障,确保高标准高要求完成食品抽检民生实事任务。
(二)保障工作质量。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抽检计划,从抽检时间、抽检区域、抽检品种上落实均衡抽检;要不断改进抽检工作质量,确保检验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三)严谨报送数据。区食药安办要及时收集汇总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批次数,相关监管部门应主动核实数据、积极配合按要求报送数据。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分别及时将抽检数据录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检测系统”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