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食药监办【2016】49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将其他相关专项治理工作一并开展整治。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在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械监管等工作会议中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在龙湖区药品零售企业群、企信通等交流平台转发相关法律法规、日常经营制度和台账,对经营者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结合网格化监管及信用分类管理,采取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管方式。加强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和储存条件的管理,严厉查处非法购销、非法分装行为,严格中药饮片经营准入。严查购进药品是否索取留存发票等违法行为,保证药品来源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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