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任务清单的通知》(汕农农函〔2025〕5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汕龙财〔2024〕36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龙湖区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情况有关信息内容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54-89658565
电子邮箱:lhnyjncg@163.com
附件:龙湖区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