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机构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全区卫生机构总数152个,其中:公立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2个,民营专科医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个,门诊部1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健教所1个,村卫生室33个,诊所、卫生室、医务室89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个。
二、卫生人力情况
全区卫生人员达161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13人,其他技术人员57人,管理人员67人,工勤技能人员181人,乡村医生58人和卫生员29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480人、助理医师167人、注册护士452人。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2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5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1.1人。
三、医疗服务情况
1、床位数。2013年,全区医疗机构床位723张,其中:医院433张(占全区60%),卫生院100张(占全区13.8%),民营医院190张(占全区26.2%)。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76张。
2、门诊人数。2013年,全区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160.5万人次,其中:医院79.52万人次,卫生院38.14万人次,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8.31万人次,村卫生室14.53万人次。
3、出院人数。2013年,全区医疗机构出院23816人,其中:医院17287人,卫生院2463人,民营医院4066人。
4、门诊和住院人均医疗费用。2013年,全区医疗机构门诊病人次均费用为115.7元,住院病人次均医疗费用为3579.03元。其中:政府办医疗机构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11.1元,住院病人次均费用3260.89元。
5、病床使用率和住院天数。2013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62.4%,住院日6.9天。其中:政府办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67.8%,住院日6.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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