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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护航高质量发展
  • 2024-05-23 16:51:09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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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龙湖区司法局全面深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主动融入全面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有效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形成司法所与派出法庭、派出所联动互通的调解模式;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建设,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送到基层。龙湖区司法局将持续以优质的司法行政服务厚植基层依法治理土壤,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护航龙湖高质量发展。

      一、充分整合资源,推动综治中心一站式便民服务

      龙湖区司法局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以司法所为依托配合打造基层综合治理中心,其中新溪司法所以“三个整合”走在前列。一是突出空间整合,新溪司法所进一步优化办公用房资源,科学设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功能室,融入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职能整合,将纠纷调解化处、法律咨询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融入中心日常工作;三是实现人员整合,充分响应“中心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人员派驻中心窗口办公,实现来访群众快速对接,及时调处。

      以新溪司法所为先进样板,现阶段,龙湖区全域司法所人员、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入驻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与街道各部门加深协调联动、会商研判,联合排查,切实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一体化,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推进联动联调,实现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

      龙湖区司法局协同龙湖区人民法院全面深化“诉调对接”,强化诉源治理,在联合做好线下调解和司法确认之外,外砂法庭与新溪司法所开拓“云上调解”新模式,在新溪司法所设立汕头首个基层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线上“调解+司法确认”服务模式开始根植基层。

      近日,新海司法所便依托平台完成一宗线上调解,当事人谢先生在福建当兵期间与福建徐某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后谢某起诉至龙湖区外砂法庭。利用“庭所共建”机制,案件移送到新海司法所,司法所多次联系、耐心引导双方联系人,同时启用线上平台进行远程调解,法庭于调解成功当天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相应法律文书,本案顺利调处息诉。线上调解模式有效降低化解矛盾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提升调解效率,司法确认也为民间纠纷解决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现阶段龙湖区实现“庭所共建”全覆盖,龙湖区司法所联合基层人民法庭化解纠纷常态化,全区司法确认案件稳步上升。

      此外,龙湖区司法局逐步落实“警调对接”,与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警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湖区5个司法所与辖区派出所实现“所所联动”开展人民调解;试点开展“行调对接”,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设立“龙湖区行政复议珠池街道调解工作站”开展行政调解。龙湖区司法局切实发挥联动联调效能,创新工作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化解。

      三、践行法治为民,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供给

      近年来,龙湖区司法行政系统践行法治为民的宗旨,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站点建设,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资源,用好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全区现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区、街、村(社区)三级全覆盖。用好“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队伍,为居民提供便捷式、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站点,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品质,龙湖区司法局有答卷,一是做好优质供给,着力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龙湖区司法局全面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团队服务新模式,指派19家律师事务所86名执业律师集中对接10个街道125个村(社区),律所团队群策群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二是做深“末梢”供给,体现基层法律援助快捷人性化。龙湖区法律援助处一方面抓住“供”的服务,全面推行市域通办及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政策,法律援助申请告知承诺制,法援案件司法所初审制,完成街道、村(社区)法援联络员配备,有效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一方面做好“需”的挖掘,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接法律援助模式,实现法援需求前期摸排,法援案件专人对接,同地案件优先指派,做到全流程指引援助,切实送法下基层,法援进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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