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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绿护绿创绿,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外砂司法所助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
  • 2024-05-31 10:05:26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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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近年来,外砂司法所积极开展植树护绿,文明创建、法治宣传等活动,发动群众、志愿者等积极投身绿美生态建设,以实际行动为绿美汕头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聚焦植绿捐绿,真抓实干勾画绿美新颜

      在植树节、劳动节等重点节日前后,外砂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到五香溪村、东溪村、李厝村、富砂村等多个村,与村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工作人员携带树苗、铁锹等工具,在空旷地、荒地、道路两旁等地进行种植。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棵棵树苗在泥土中生根发芽,为原本光秃秃的地面增添了一片绿意。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认捐认种树苗,并主动承担起树苗的养护责任,定期浇水、施肥、修剪,确保树苗茁壮成长。通过认捐认种,工作人员将绿色生态理念内化为实际行动,身体力行地为美化家园贡献力量。

      二、聚焦全民护绿,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外砂司法所着力做好群众身边事,以“服务+生态绿色环保”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进全民护绿。一方面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各挂钩村巷道、卫生死角的清洁工作,清除公路沿线垃圾,整治路边违规堆积物,同时加强挂钩村水体打捞工作,切实消除乡村“脏、乱、差”现象,努力守护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一方面积极推进“四小园”建设。用好空地资源,在清理出的空地上植树绿化,种植具有当地特色的花草树木,打造“家门口”的花园,为群众营造绿色、幸福家园。

      三、聚焦法治创绿,厚植生态文明发展理念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开展集中教育,对生态违法犯罪行为、治安管理犯罪进行重点强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用好入户走访,充分把握管理人员现状,进行重点教育与思想改造;同时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题的公益劳动,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外砂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劳动,以劳动促改造,强化社区服刑人员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观和绿色生态观。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传活动。将《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等重点法律法规与宣传条例送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依法生产、减少违法,促进青少年与辖区群众与法同行,用宣传牢固树立群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法治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助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的共识与合力。

      今年以来,外砂司法所共认捐树苗13棵,参与街道集体种树活动5场次,种下树苗约40棵,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2场次,开展管理对象环境卫生大整治劳动1场次。这些数字背后,凝结着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展现基层政法单位的实干担当,为打造美丽宜居的绿美龙湖作出了积极贡献。未来,外砂司法所将继续深入开展绿色生态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助力“百千万工程”, 高质量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推动绿色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街道植树造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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