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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司法局党支部前往王天性纪念馆开展“坚守清正廉洁 崇尚实干担当”主题党日活动
  • 2024-06-11 10:31:59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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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政治信仰和政治忠诚,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近日,龙湖区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与群众前往王天性纪念馆开展“坚守清正廉洁 崇尚实干担当”主题党日活动。

      王天性是从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林厝村(原揭阳县蓬洲都外砂王厝乡)走出的明代清官。王天性,字槐轩,少年时聪颖异常,诗文写得很好;性情豪爽自若,不同庸俗。据史料记载,明朝嘉靖年间,王天性先后在安徽、江西为官,深受百姓爱戴。明嘉靖三十一年,王天性中举人,初任安徽盱眙教谕,后来任江西省丰城知县时,王天性大胆废除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明嘉靖四十年,王天性任上高县令,立誓推行廉政,并告诫其他官员不得贪赃枉法;明嘉靖四十年,王天性又晋升南昌府通判,同样为官清廉,政绩显著。为官时,王天性自编了“官要钱,死他乡,吏欲钱,男为盗,女为娼……”的歌谣,让巡夜更夫摇铃反复唱诵,传唱坊间。同时,他还开展“锄奸剔蠹”,大力清理积案。如今,在王天性著述的《澄海县志》《千字文》以及诗集、文集中,仍可见他留下了大量反腐倡廉的警言和训导。后来,权倾朝野的奸臣严嵩党羽多次拉拢他,且许诺提拔他为布政司,王天性始终不为所动,结果遭到排挤,落职归乡。尽管后半生生活十分窘迫,但他始终为人正直,不仅竭力倡导乡民出钱出力修筑堤防,还一再告诫为官的子孙不能有贪婪之举。

      龙湖区司法局党员干部与群众认真聆听纪念馆负责人介绍王天性的廉政故事,仔细学习王天性反腐倡廉的警言。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培育清正廉洁、为民办事的精神,自觉维护司法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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