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湖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1、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加快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出台《法治龙湖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龙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等规范性文件。
2、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实改革责任,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队伍及执法证的管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强化监督制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管理制度,加大了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力度,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清理的及时率均达到100%。加强合法性审查,为政府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了合同法律风险。
4、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完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持续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明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学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把普法内容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法治实践环节。创建社区法治教育点,创立88个法治教育点,打通全民普法最后1米。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为政府及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及时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继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网络
三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顾问进村居全覆盖。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三级微信联络群,增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效,提高法律服务的科学化,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实现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
四是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优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切实发挥龙湖区作为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模范作用。
五是统筹推进龙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治理年”活动,部署开展打击基层黑恶势力、规范运作基层组织、查处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等7大专项治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全覆盖,100%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和起草、审查和决定、发布、备案以及清理和评估等各个环节。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事业单位、街道、社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5、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教育。
6、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