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04-09
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一年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制普及宣传教育,努力构建水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年度工作重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水政、水保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集体会办制度等。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区财政安排专项水政执法经费10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水利改革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服务和支持作用。做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

  (二)深化依法治理,规范执法行为。

  1.强化水政水资源管理。对全区的取水户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取水户原始记录数据与上报的缴费数据进行检查,看是否一致,有无少报、谎报现象;对取水户计量安装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损坏,是否及时更换;将取水管理对象纳入常状化、规范化。取缔非法取水2家,承办取水许可审批工作2家。

  2.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进行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对生产建设项目检查15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个项目。

  3.河湖“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共完成河道沟渠清理201公里,清理河湖障碍物18处,整改排污口5个。河湖“四乱”疑似59个全部销号。

  (三)推进依法执政,确保公正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提高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我局始终坚持建立和完善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克服违法决策现象,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合法、科学与民主,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执政,重大事件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建立听证制度。我局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和《水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落实水行政执法四级负责制。督促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办案,认真调查事实,收集证据。水政执法人员处理水事案件时都能基本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4.加大政务党务公开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政务、党务信息。同时建立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我局专门设立了政务党务公开栏,对人事任免、发展党员、接待费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后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并将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标准、办法等在政府网站和局办公地点专栏公开。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了办事程序,增加了办事透明度,有效地遏制和减少了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简政放权,推进水利改革。

  1.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对接落实省、市决定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本单位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完善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我局权责清单共177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32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8项,其他13项),进驻龙湖区办事大厅共12项,其中纳入“一窗受理”综合窗口为9项。

  2.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并于2019年2月15日印发《龙湖区水务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于2019年11月19日印发《龙湖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龙湖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试行)》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成清单公示。

  3.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划界工作。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工作要求,抓紧开展我区河道划界工作,已完成河道线的控制点布设,共38个首级控制点,以及龙湖区地形图数据、C级控制点补测工作。《龙湖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实施方案》业经市水务局审批,争取于12月底前完成划界成果公告和上报工作。

  (五)突出重点,加强法制宣传。

  1.抓好依法治国方略落实。依法治水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总目标,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和河道治理攻坚,打造万里碧道示范点,全面构建人水和谐美丽龙湖。

  2.抓好机关内部普法学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组织参加水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组织参加学法用法网上学习和考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3.抓好社会层面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强《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志愿者和学校师生携手开展“护河、爱河”等行动,营造爱水护水浓厚氛围。

  4.用好媒体宣传利器。充分利用好区政府网站、橄榄台龙湖频道、汕头+、网易等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区水务局普法宣传最新动态,向汕头电视台、《南方日报》、《汕头日报》等媒体推送新闻,实现多方位法治宣传。

  二、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认识成绩的同时,我局也发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好的提高,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普法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二是合理安排法治宣传内容不够,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不够。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我局将有针对性的解决当前的问题,继续发扬优点,认真履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龙湖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工作实效,把各项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全面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二)注重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坚持发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民生水利的要求,加快完善水法规配套体系,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清理以及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三)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水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定水务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权力事项调整等系列配套工作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水利行政权力规范行使。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水政监察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力度,推动水政监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水政执法水平。

  (五)深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水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纪念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2019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