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龙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服务工作,依法依规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一、推进退役军人法治建设
我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局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多次研究、讨论、学习退役军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推进退役军人领域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学习教育。我局机关工作人员来自不同部门,业务范畴各不相同,日常掌握运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各异,为规范统一开展退役军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制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每月局务会开展一期“法制小讲堂”,由各股室负责人就各自业务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培训,使大家在较短时间内对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和掌握。二是做好学法工作组织发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局机关全体公务员按照规定内容系统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并全部通过网上考试,成绩均达优秀。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今年举办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1次,在招聘会现场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退役官兵及家属宣讲解答有关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三、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工作运行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印发《龙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规范办事规则和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完善人岗相适的安置机制,积极实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办法。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加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行政职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订有关规定,按要求定期对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
四、依法有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
一是设置专门机构。局专门设置退役军人利益诉求工作专班,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工作,解决退役军人的相关诉求,负责12345便民热线业务,及时解答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咨询。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积极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各街道属地主体作用和职能部门业务主导作用,形成推动涉军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三是严把依法行政关口。局专门与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指定6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解决退役军人矛盾问题以及处理行政事务提供法律支撑。
五、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局机关制定工作规则,坚持对重大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要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在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形成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六、依法加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对表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五有”标准和全覆盖要求,成立区、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照“层级指导、分级履责、注重服务、就地保障”的原则,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体系的作用,积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确实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