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水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面完成年度水务重点工作任务和水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一)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1.严格河湖空间管控。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按照市河长下发的《关于做好河湖“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对30处疑似“四乱”图斑进行逐宗走访排查,目前,被市列入“四乱”台账的三宗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2.夯实基础工作。一是根据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对全区河湖名录成果进行完善,并将成果提交省厅;二是对“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等资料进行完善,按照上级要求录入平台。三是规范公示牌设置。按照《广东省河长湖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引(2020版)》要求,逐步开展对我区河湖公示牌规范更新工作;四是规范碧道标识指引。根据《广东省万里碧道VI系统及导向标识设计指引》细则,规范碧道标识设置,有机衔接交通、文化等视觉导视系统,增强群众使用体验。
(二)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印发《汕头市龙湖区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汕龙水〔2016〕53),开展对梅溪河、新津河、外砂河堤防管理范围摸查统计工作,现完成梅溪河、新津河、外砂河涉河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三)加强水土保持工作。2019年11月启动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汕头市龙湖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并经龙湖区人民政府六届第六十四次(2020-10)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0年9月8日印发。该规划分析了我区水土流失及其治理现状,系统总结水土保持的经验和成效,以全区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为观止原则,明确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布局和对策措施,为维护良好生态、促进江河治理、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加强水政巡查执法。出动人员868人次,车辆276车次,巡查河道长度6753.5公里,复核水土扰动图斑30处,取水口整治拆除非法取水设施15台,拆除黄厝围沟上违章建(构)筑物13宗约5668.91平方米,拆除外砂河李厝段十三亩码头违章建(构)筑物1宗约120平方米。
(五)抓好水利规费征收。我局把水资源费水利规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严格依照水行政规费的征收办法和征收标准,依法做到应收尽收,水行政规费征收率达到100%。
(六)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我区列入中小河流(二期)治理的项目共6宗,治理河长共22.96公里,批复投资概算约4575.26万元。目前已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七)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一是在省政务服务系统认领应由我局实施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并做好办事流程梳理、服务指南和工作细则编制工作。根据省、市、区各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减少群众跑动次数,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群众0跑动和即收即办。二是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有关工作,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共认领事项25项并按要求实现监管行为覆盖率100%。三是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今年来我局所需中介服务均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共计16项。
(八)积极应对办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2020年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 5件,均为会办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积极办理12345市长热线共 34件,全部按时办结;二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2020年共接受行政复议2件,我局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复议请求、陈述的事实和理由,通过司法程序,给予认定事实、证据、适用依据、调查程序作出答复。
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把学习宪法同常态化法治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我局全面推进普法责任机制,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水务工作职能,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形式,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水务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全过程,充分发挥案例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中的警示作用,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
(二)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纪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三)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年度集体学法计划。今年组织4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养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习惯。2名行政公务员参加市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形成,水行政监督逐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但从整体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配备欠缺,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执法人员的业务办理能力有待提高。受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等限制,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及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订新一年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扎实开展水利普法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和水法规宣传活动。
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完善监管标准和流程,推行水利行业“互联网+监管”,运用重点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
三是强化水政水资源监察。一是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我区列为第三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对象,明确2021年6月底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任务通过考核验收。二是推进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该项目列入市级“十四五”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的动态监管,为更加精准地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及决策参谋。
四是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水务领域职能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增强基层水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水务违法行为,提高水务行政执法效力。
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