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财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培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相关文件,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推进财政法治工作水平。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全面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1.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局认真履行宪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依法科学编制预算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三公”经费管理、村财镇(街)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每年度预算决算公开等相关财政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资金、抗疫资金、社保资金、债券资金、中央直达资金及粤东西北四税资金等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区10个街道和41个区直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溯本求源,防微杜渐,有效地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和专项活动的监督。三是认真开展村居“白条帐”集中清理行动,共清理出“白条帐”17704单,金额3304万元,并进行了全面落实整改。3.强化资金整合,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发展。一方面积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紧密结合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去年以来共争取省、市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7亿元。另一方面在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背景下,多举筹措资金,组织各预算单位不断压减一般性支出,为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4.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工作。为顺利推进我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8月份正式启动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已完成的财政资金安排支出的5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确保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有效地促进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把推动依法治区相关任务执行落实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努力做到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合规、依据充分,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全面落实。在重大决策过程中,我局党组始终坚持集体议事、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法治建设要求。组织制定各项财政体制改革措施,出台《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汕办知[2019]96号),对全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进行明确,逐步实现了“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在改革国库支付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国库电子集中支付,全面启用“零余额”账户,并重新梳理局部拨款流程,出台《龙湖区财政业务员一体化系统运作规程》;建立“数据大集中”模式的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启动全区预算单位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改革,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龙湖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电子化管理工作方案》,现已全面启动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为规范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出台了《龙湖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措施》(汕龙财[2020]307号)。结合全市正在推行的简政放权和我区的街道机构改革,研究制定新一轮街道财政体制调整方案,进一步明晰了区、街事权、财权等事项。
(四)全面开展“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执行域试点工作。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是我省财政工作改革的一件大事,是“财政人”解决预算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长期缺乏系统规划管理的一个工作利器。龙湖区作为本次改革执行域全省唯一试点,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相关机构,包括领导小组、业务协调小组、技术组等,对整个试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部署;及时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场地;按照《汕头市龙湖区执行域实施计划表》要求对标对表,形成工作倒逼机制,及时提供相关业务梳理、收集整理各基础资料和确认工作;着手制定新系统应急预案等工作,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顺利完成了“数字财政”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受到省财政厅的通报表彰。
(五)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具体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作用,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的形式聘请专职律师1名作为局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持续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对接联系,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财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同时推动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今年6月30 日,为进一步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及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工作,我局联合龙华街道、龙湖长江村镇银行和澄海农信社开展以“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积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向群众作细致讲解,并将金融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且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8月30日,我局联合澄海农信社在外砂街道举办创文知识与金融法规普及宣传活动,现场分发宣传册子并向群众细致讲解相关金融法规知识。9月29日,我局组织流动宣传队,对外砂街道大衙村的民村和沿街铺户开展普法宣传和防范金融风险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今年10月26日,我局举办2020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对全区10个街道农村财会人员、村干部、村监委、乡镇财政干部、会计代理中心等313人采取分期分批集中面授的方式,对学员进行分类指导和培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稳步推进龙湖区“数字财政”上线试点工作,9月23日,我局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数字财政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预算域的集中培训。10月25日,我局组织区直180个预算单位共360人开展数字财政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执行域的集中培训。
(八)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结合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信息工作公开机制,拓宽了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便于公众监督查询。同时,我局对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在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完整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开内容的细化和规范程度。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各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一些差距:法治建设力量相对薄弱;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利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建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主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股室各司其职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由局长作为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领导小组的成立,全面推进了法治财政建设,为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坚持民主决策,集中决策,依法决策,坚持集体议事,把推动依法治区相关任务执行落实列入党组议事日常,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合规、依据充分,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三)带头学法,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我局党组成员定期学法,带头学法,定期组织财政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学习,如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全面强化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促进财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不断拓宽学法渠道,充分发挥全局干部职工微信群、学习强国APP、中国普法、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众号等学法,积极组织网上学法和考试。通过学习,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重大执法事项依法决策,经过局领导集体讨论程序民主决定,重大执法事项作出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执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局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二是充实法治建设人才队伍,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人员充分的人力保障。三是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财政法律知识,提升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监督工作。一是科学编制预算,科学测算,统筹安排,及时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二是加大力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完善“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四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对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等各个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和范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执法普法相结合,重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预算单位和区各企业商户的学法用法能力,为财政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从而让法治财政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