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定期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制定《汕头市龙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及时率达到100%。认真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合法性审查和答复省、市、区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工作。已函复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法律审查和各类征询函80多件,已请示、答复、反馈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及区各单位的来文190多份。
(二)扎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做好行政执法证办证和管理工作。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两平台”的执法队伍管理系统,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辖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规定提交上报全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的相关资料,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辖区各执法单位上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今年来共审核、上报、注销行政执法证人员57人,审核、上报、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327人。
2.配合省、市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本地化部署工作,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推进辖区试点街道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
3.落实各执法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组织各执法单位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三项制度”视频培训会,及时转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工作指引,并通过微信、QQ等进行学习交流或书面文件等形式对“三项制度”有关事项作进一步明确、释疑。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20年3月12日与龙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全面开展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工作,推动我区法院与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实现数据交换、业务协同、网上办案、信息共享。建立汕头市龙湖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龙湖辖区民事、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
(三)着力强化法治宣传工作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疫情普法宣传,实现科学普法和高效防疫,引导广大市民依法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疫情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广播宣传2000余次,共组织基层司法所人员下社区宣传650人次,LED屏滚动宣传标语15条2000余次。
2.积极探索以案释法、法治文化体验等普法形式、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围绕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创文法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新媒体,切实推进法治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2020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75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46万份,网络推送文章和报道约600次,阅读量达788671人次。
3.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民普法中坚持把宪法学习放在首位,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区各中小学校均已完成聘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整合媒体、教育、公、检、法、司及社会等各方资源,创新和丰富校园普法内容和形式,深化“法律进校园”公益活动。通过举行升旗仪式、高唱国歌、宪法宣誓、宪法晨读、宪法专题讲座、宪法教育大讲堂等形式对师生进行宪法教育,辖区各单位日常学法中注重加强宪法学习。积极引导全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法,并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学习考试。
4.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落实法治创建措施,扎实开展“四级同创”活动。培育优秀典型,建成2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其中1个被评为省级基地。按省级创建标准建成2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法治氛围浓烈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其中1个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引导企业积极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我区有8家企业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调整和充实普法讲师团,动员社会力量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整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资源,建立区、街(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以社区家长学校为依托,在全区88所家长学校建立88个法治教育点;多形式打造“以案释法”平台,启动普法案例库的建立工作。
5.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水平,2020年度龙湖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于11月6日下午在龙湖区政府大楼一楼龙湖厅举行。2020年的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自5月份启动以来,通过自查自评、社会评议、实地考查、现场评议等阶段,较为真实直观地向公众展现了各接受评议单位的普法工作成效。其中,社会评议环节依托龙湖区政府网站进行网络投票,超10万人次参与,社会反响热烈,进一步凸显全民普法的影响力。
(四)大力完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
1.推进并完善已经建成的2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4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标准化建设,积极发挥示范点的率先示范作用,全面打造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完善原有任务基础上,按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了4个新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我区乡村实现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目前,我区121个村(社区)已全部指派83名执业律师挂钩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进村居全覆盖,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应有作用。今年以来,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总数计1789件(次),其中出具专业法律意见13件(次),接受法律咨询计1339件(次),法治宣传408场次,人民调解2件,法律援助2件其他法律服务25件(次)。
2.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高度重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覆盖率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法援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及案件质量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汕头市龙湖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民事、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严格贯彻“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精神,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规范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使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群体。积极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重点做好农民工劳动权益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来,共受理援助案件218宗,其中刑事通知类案件174宗,民事申请类案件43宗,刑事申请类案件1宗,共解答来访来电法律咨询689人次,受理解答12348法律服务工单4宗,群众满意率100%,值班律师共为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895人次。
3.推进公证制度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部署和《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该实施意见的落地施行,在申办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对于证明事实存在疑义并认为需要核实,派员前往相关部门自行调查核实,并制作公证调查笔录予以存档备查。同时积极配合公证机构主管部门,牵头推进公证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公证合作领域。不断推进公证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公证界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开拓为民众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等。今年来,我局龙湖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业务225件,其中涉外民事45件,涉外民事公证多是用于出境事务,如留学、探亲、旅行等。
(五)不断深化社会治理
1.从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实现矫正工作与区法院数据交换、业务协同、网上办案、信息共享。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培训系列活动,增强其法治观念。严格审前调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社区矫正管理安全稳定。加强社区矫正网络平台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信息正确及时录入,实现了与市局及省厅无缝对接。
2.着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三个摸清”,做到“一个跟进”,开展“保姆式”帮教帮扶,并联合社区调解主任和安置帮教人员家属,成立“三帮一”安置帮教小组,采取全方位对接与帮教,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教育、感化、挽救”质量。
3.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网络,全区10个街道(其中3个街道为新设立街道还未设立外)、121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了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目前我区现有医疗、婚姻、物业管理、安置帮教基地、学校、道路交通、信访、商会及其他等10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司法所建立“三位一体,二调联动”调解工作平台。针对过去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分散、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的问题,我区各司法所积极寻求合作,根据各街道实际情况,联合维稳中心、人社所,通过搭建大调解平台,实现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联调。今年来,我区各调委会共上报符合“以案定补”案件243宗,其中调解重大矛盾纠纷23宗,疑难矛盾纠纷72宗、一般矛盾纠纷49宗;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30场次,调处各类纠纷323宗,调解成功323宗,调解成功率100%,调解率100%。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4.继续推进扫黑除恶。强化法治宣传、摸排管控、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审查监督管理,严格自查,严防系统内部出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局虽然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足: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推动“三项制度”落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把好合法性审查关。
2.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宣传。围绕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扩大基层法治宣传覆盖面,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继续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规划,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4.强化社会基层治理。优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两类特殊人群的监管和涉黑涉恶情况的排查,以及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