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1-13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龙湖区民政局


        2021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区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组织、建机制,打牢普法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和督导问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2、明确工作重点。区民政局每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内容,制订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全员动员,层层推进,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同时,把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议等研究讨论部署普法工作,把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

        3、完善制度建设。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龙湖区民政局法治工作要点》《龙湖区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等,全面部署民政系统法治工作。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效保障,推动法治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抓关键、提能力,提升队伍法治水平

        1、突出领导带头学。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特别是对新出台的民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局领导班子成员先行学懂、学深,学扎实。先后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全面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普法的常态化、制度化。

        2、抓好机关全员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利用学习强国APP、法治公众号等新兴载体,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活跃学习氛围,增强学法实际效果。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在职在编干部参与培训,确保每人每年累计学法40学时以上。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率均达到100%。近年来,通过学法普法,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日常业务开展能做到决策依法、有事找法、工作合法。

        3、组织民政干部专题学。各街道各社区民政干部是推进各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的广泛基础,是贯彻执行好各项民生政策法规的一线阵地。近年来,每年通过网上网下多次组织各街道各社区民政业务干部参加省、市、区举办的民政工作专题培训班,全面学习宣传与民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民政政策在基层落地见效。

        (三)抓融合、优服务,法治工作效果明显

        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力。制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相关规定,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调整低保申请受理主体,强化了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将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拉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 808元/人月、795元/人月,均增长3.5%;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达到695元/人月、531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1293元/人月、1272元/人月,均达到低保标准的1.6倍;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全自理35元、半护理516元、全护理1032元。全区有低保户1618户3394人,其中全年新增纳入城乡低保对象共101户189人,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303户60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累计2195.91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累计67.56万元。建立特困供养巡查制度,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制度,为生活能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对象46人分类分标准发放护理补贴9.455万元。发挥“两保险两基金”积极作用,对遭遇急难的家庭救助申请实施“随到随批”,政府救助保险累计赔付15.8万元,临时救助基金和“救急难”专项基金及时为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全年共为困难对象11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约16.8856万元。在全省首创“居民住房灾害救助保险”,按3元/户年标准进行投保,年投入39.39万元,对辖区内居民所有或实际居住、使用的住房因灾害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做好“残疾人二项补贴”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排查机制,全面摸清残疾人底数,及时掌握困难残疾人基本信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81/人月、243元/人月,同比增长3.42%、3.4%。全年共对63387人次残疾人发放“二项补贴”1421.05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4167人次1073.1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220人次347.86万元。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每月15日和30日晚,在市救助站牵头下,与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联合开展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治救助行动,及时告知、引导护送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或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2021年还协调相关街道接收并安置本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2人。牵头住建部门全面开展全区困难群众住房情况排查工作,全覆盖排查低保、特困、低收入、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家庭,其中对4户给予临时救济;对23户无房,17户鉴定为C、D级危房,认真研究制订解决特殊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工作方案上报区政府审定,目前2户C级改造对象申请退出危房改造名单,15户(C级10户、D级5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推进。

        2、“龙湖养老幸福圈”品牌提质增效。着眼于打造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龙湖养老幸福圈”新品牌,着力建好“三个养老院”,即建好“公益志愿”没有围墙养老院,采取政府公开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互联网+公益志愿”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龙湖区长者呼援公益志愿服务平台为载体,为辖区户籍75周岁以上老人、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居家养老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区政府同意列入服务范围共15000多名老年人提供涵盖紧急呼援、物业维修、生活照料、护理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信息指导等8大类居家养老最美“零距离”服务,惠及全区一万个家庭以上。“汕头呼援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上升为2022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实现“呼援通”全市域覆盖。建好“1+N”模式家门口养老院,组织修订出台《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区政府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额度专项用于补助、补贴和奖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项目运营机构,通过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民营等多种方式鼓励“服务机构”进驻龙湖,打造集“养医康护、食学乐为”一条龙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已有4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1家独立长者食堂、1家社区助餐服务点建成投入使用。与此同时,大力加强社区养老设施配套,从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村(居)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全区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8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100%。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推行居家照料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32人,全年累计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费19.65万元。抓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全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高龄津贴全部发放到位,惠及11多万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374.84万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8.48万元。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市率先实施为12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共投入21.92万元,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好“医养结合”“社区融合”式机构养老院,2020年5月揭牌运营的龙湖区福利院、粤康颐养中心、粤康颐养医院(一个机构三块牌子)解决了龙湖区长期以来没有自己福利院的欠账“痛点”。一年来,按国家四星级养老机构标准抓好该机构的创建,2021年底该机构在住老年人104人,其中兜底供养特困人员3人,一年累计入住长者135人。2021年10月11日,借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汕头的东风,念好“侨”字文章,依托粤康颐养中心全国首创“龙湖区华侨旅居养老示范基地”,目前入住归侨及港澳籍老年人3人。2021年12月,利用农村闲置周转房,位于新海街道占地20多亩设置223个床位实行“医养结合”的青溪健养园养老服务机构新挂牌运营。目前,还在推进市、区政府同意实施的区福利院7.22亩扩建项目。

        3、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建新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联动推进“六大保护”协调,初步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体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升,经常性摸底排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孤儿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27元/人月、1883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全年共对11名散居孤儿、1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97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累计169.40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认定申请受理实行“跨省通办”,为民服务便民服务开辟了新渠道。全面摸查全区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全力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关爱服务工作,配合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春天雨露计划”等项目,逐步形成关爱保护新局面;陆续开展孤儿档案管理、家庭寄养、收养登记、传染病筛查等多项清理整治,建立长效防范机制,安全工作有新加强。开展宗教界收留孤弃儿童整治专项成果检查,全面排查化解家庭寄养工作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宗教界私自收留孤弃儿童现象。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全区在各街道设立未成年保护站,共配备街道督导员10人,村(居)儿童主任124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率达100%。

        4、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会同组织部门高质量完成2021年全区124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村(居)委会成员600人,交叉任职501人,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100%;全区790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平均年龄42.59岁,比上一届降低4岁,大专以上学历435名,占55.06%,比上一届增加20%,实现学历、年龄“一升一降”。扎实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党员主任比例达到93.39%。不断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的监督管理作用,下拨16万元资助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新建或修缮。落实《汕头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建立规范基层职责边界权责清单。组织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共清理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109项,其中取消事项99项,保留事项10项;落实市发改、公安、司法、人社、卫健、政数等6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汕头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正负面清单的通知》,明确我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正面清单事项4项,负面清单事项25项,实现基层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创业办事。以民政领域七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推动以行业治理为重点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实落细落到位;高标准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分工任务。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完成10个街道之间的20条行政管辖范围界线勘定工作,界线全长为67.512公里;完成区内132条道路(街巷)的标准化命(更)名工作,清理部分城中村和涉农地区不规范路名,对部分新规划纯农片区无名道路统一命名。

        5、殡葬改革管理扎实有为。殡改管理工作是“一票否决”的重要考核指标,2021年上半年召开了全区民政暨殡改工作会议,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龙湖区2021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殡葬改革管理目标任务。全年围绕“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目标,全力推行火化率综合评估机制,2021年度全区火化总数2524具,火化数与推算死亡数、死亡数、户口注销数比率分别到达100%。进一步落实殡葬惠民便民政策,累计发放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244.80万元。加强殡仪服务机构监管,抓好殡改工作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占地毁林建坟治理行动,积极倡导“绿色殡葬”理念,推广节地生态葬法。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祭扫。外砂街道积极支持区重点建设项目龙东工业区规划建设,清理工业区范围内墓地26亩、墓穴1033穴,集中火化骸骨1033具。发挥我区自创推行《龙湖区清理开发墓地(坟地)补助实施方案》政策效应,持续推广节地生态葬法,培育绿色殡改亮点,新溪街道中头合村结合乡村风貌提升建设,清理村中二片坟地24.07亩,清理并火化骸骨71具,获区财政按标准补助19.256万元。该政策实施以来,我区已累计清理村中坟地183.17亩,区财政补助89.726万元。2021年度全市殡葬管理工作考评我区综合得分第2名,实现连续24年获评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6、社工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深入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年省市区三级投入财政经费

379.8万元。通过印发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社工配套经费,全区10个街道社工服务站,14个社工服务点于2021年10月20日统一挂牌,正式投入运作。做好街道直接聘用在职社工、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整合工作和新招聘社工人员管理工作,我区共有“双百工程”社工64名,其中先期整合原“双百计划”社工、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共30名,新聘任社工29名,递补和调剂录用人员5名。印发《龙湖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工薪酬待遇标准》,保障社工合法权益和薪酬待遇,激励社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全区社工站累计走访1538人次,开展个案服务12个,举办社区活动33场次,受益群众累计约3092人次,较好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贯彻《汕头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从坚持党建引领、培育慈善主体、拓宽参与渠道、激发慈善活力、突出慈善为民、弘扬慈善文化、加强监督管理等7大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慈善济困”、“慈善情暖万家”、“助学育才”“寒冬送温暖”等公益活动,持续发挥慈善超市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全民化、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出台推动民政领域志愿服务文件,组织参加《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学习培训会,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截至2021年底,我区有福利彩票投注站26个。2021年市福彩中心下达我区销售任务2000万元,全年累计实际销售额2167万元。同时,从提留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00万元,实际使用79.64万元,持续用于资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济困助残等方面项目建设。

        7、公共管理服务不断优化。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加强党对社会组织领导,上半年经区委批准设立龙湖区社会组织党委,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严格社会组织审批登记,全区登记社会组织达353个;全年办结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24个,办结注册成立社会组织21个,完成公开募捐资格审查1家、变更登记事项36宗、换证80宗、注销登记47个。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落实社会组织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双随机、一公开”、年报等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各社会组织优势特点,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和推行节假日预约婚姻登记服务,全年登记结婚2998对、离婚514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书186宗。贯彻执行“《民法典》婚姻登记”新规定,切实做好离婚登记“冷静期”各环节工作,在冷静期撤回186对。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为55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劝回离婚当时人18对。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共上传婚姻登记档案70392份,为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提供数据支撑。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面推进一户多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摸排管理,牵头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摸查工作,并按相关政策给予落实。围绕守住民政系统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影响而挨饿受冻“两条工作底线”,用心用情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实现“应接尽接”。同时,民政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机要保密以及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等工作也取得新成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如基层基础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同时,民政职能的优化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等民政服务的深度、广度和精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多层次多样化民生需求涌现,各类托养机构、福利机构快速增长可能带来较大的监管压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在推动多部门联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方面还要加强等等。民政管理的手段、方式方法与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民政队伍中有些干部职工本领不强、观念滞后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不相适应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低保、特困人员的确认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促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执法程序,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律法规开展民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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