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现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工作,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相关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法治原则,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收看收听网络庭审录播,推动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我局起草的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一是企业投资项目方面全面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企业类投资项目严格按照负面清单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区别对待,对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准入,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负面清单以外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2021年度1-12月份我局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195项,其中委托街道备案的166个,项目总投资156亿元。全部申报项目我局均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审核,对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备案,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全部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予以登记备案。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简化政府投资立项审批手续,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节约政府资金。严格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对超过限额的项目一律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建设,严格监督项目招标行为。及时在单位网站公开公示项目审批情况。2021年度1-12月我局共批复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5项,项目总投资42亿元,其中街道审批项目2项;批复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38项,项目总投资20亿元,其中街道审批项目8项。
(三)强化价费监管,推进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工作
一是做好目录清单动态完善、公示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省市权责清单修订公布后保留的各项收费项目,改进价格监管方式,认真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的属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措施,落实好区内目录清单的动态完善、修订、公示制度。根据政策变动情况,我区出台了《龙湖区执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汕龙发改[2021]63号),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予以了公示。
二是落实好民生服务收费的事中事后常态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价费管理政务公开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区涉及民办学校、物业服务、停车服务、二次供水以及景区服务等重点领域、相对敏感的收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向上级价格部门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对其中共计20多项价费事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及时公开。同时,物价股还配合区市监局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粮油、食品以及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价格、明码标价,以及物业小区的收费公示等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极大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的稳定和相关民生收费事项的公开透明。
三是做好区属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管理工作。为科学、有效地组织价格监测工作,规范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我局共向区内19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下发2021年度广东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51100元,极大地促进了我区价格监测信息采集定点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根据10月份以来,我市以蔬菜为主的民生商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实际,物价股根据区内各价格监测点提供的监测数据,及时向区政府提供了本区相关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情况,并制定了《区发改局关于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措施》,为市、区两级出台保供稳价措施提供了实时参考依据和积极建议。
四是贯彻落实好省市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先后针对学前教育情况、校内课后服务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办情况,汇同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内143所幼儿园收支情况、25所学校组织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7家线下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我市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收费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严格执行市统一标准,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不同项目的市场竞争程度实行不同管理方式。根据相关学校实际情况,今年,我局物价部门对5所学校学费、2所学校校车费、2所学校住宿费的制定,对4所学校学费的调整做好政策性指导以及转报和批复工作,有力地保证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的公益属性,促进了学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五是落实好市民依法维权过程中的价费咨询工作。我局始终坚持认真核实、对标政策、及时答复原则,认真解答、积极处理价格相关咨询件。截至目前,共受理并及时办结市政府12345热线涉及供水改造、污水处理、阶梯电价、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燃气调价、机动车检测收费、房屋评估收费、教育收费以及公园景点门票收费等方面咨询件28件,电话咨询各类收费政策20余件,涉及教育收费、停车收费等网络舆情件2件,极大地提升了我区价格管理部门“价格信息公共服务”的水平和影响力。
六是持续推进区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市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程,进一步完善了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工作小组,对2020年度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自评,制定、完善了龙湖区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并初步形成了上蓬围灌区基本农业水价以及相应的累进加价方案。
(四)健全诚信体系,强化社会诚信建设
2021年我局充分利用市信用平台,推进“双公示”工作。一是根据市信用办工作部署,牵头开展“双公示”信息归集和录入信用平台工作,全区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20个单位全部纳入市信用平台,建立全区“双公示”信息报送群,指导各单位及时、准确进行数据报送。开展“双公示”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实质性推动我区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发展。二是开展落实“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建立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宣传法治的平台、载体受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普法形式比较单一。
(二)干部职工的综合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因我局涉及的业务范围广,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类型多,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三)法治队伍相对薄弱,缺乏比较专业、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区相关要求,大力持续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落实学法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二)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