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狠抓法治建设,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内部学法用法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强化“头雁效应”,通过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集中培训、网络课程、在岗自学等方式,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总抓全局法治建设,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其他领导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抓法治建设工作,形成法治建设责任体系。
(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企业类投资项目严格按照负面清单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区别对待,对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准入,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负面清单以外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
(四)推动职权下放高效衔接
我局针对下放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重点针对街道在承接下放的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工作。一是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各个街道开展专题调研,听取街道在办理审批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针对性进行交流探讨,加强对街道的培训指导。二是建立业务交流工作群。事权下放后,我局业务骨干人员与街道承接审批权限的工作人员通过建立工作交流群,对下放事权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开展交流沟通,有效避免街道在承接下放事权过程中因业务不熟悉出现的不规范、不合理行为。三是加强对街道批复文件的把关。我局及时对街道抄送我局备案的批复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发现错误及时与街道进行沟通交流,要求街道及时予以纠正。截至2022年11月20日,我区各街道共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152项,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21项,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概算)28项。
(五)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加班加点、容缺办理、提前介入等方式,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为项目早日开工争取时间。截至2022年11月20日,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0项(含委托街道办理),项目总投资153.14亿元;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59项(含委托街道办理),项目总投资22.52亿元。
(六)用法治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加强粮食领域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定期组织涉粮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分别参加了3月16日市发改局举办的2022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动员培训活动、6月8日的粮食安全形势专题培训活动,以及7月29日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的2022年度法律知识讲座、8月19日的2022年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视频培训活动,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涉粮工作的业务水平。二是制定了《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检查的内部规程》、《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细则》、《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区级储备粮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区粮食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快提升我区粮食工作监管水平。
(七)强化价费监管
一是根据新版《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正式印发,认真对照《定价目录》内容,对现行的价格管理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新版《定价目录》组织物价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及时公布。根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范围和定价权限实施价格管理,落实好区内目录清单的动态完善、修订、公示制度。根据政策变动情况,出台了《龙湖区执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编号:20220401),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予以了公示。二是严格落实价费管理政务公开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汕头市龙湖区202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在前期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分别对区内4家校外培训机构、2所高中教育阶段学校、1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所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2020年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物价部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公示项目名称表述不规范、对不同收费项目合并收费、收费标准公示不及时等现象进行了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利用广东省价格监测系统,对区内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粮油、食品以及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的价格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极大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的稳定和相关民生收费事项的公开透明。
(八)规范价格监测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价格监测工作,规范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我局物价股共向区内20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下发2022年度广东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52600元,极大地促进了我区价格监测信息采集定点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了节假日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我区价格监测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九)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努力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断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引导全区诚实守信,推进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物价股充分利用市信用平台,推进“双公示”工作。一是根据市信用办工作部署,牵头开展“双公示”信息归集和录入信用平台工作,全区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20个单位全部纳入市信用平台,建立全区“双公示”信息报送群,指导各单位及时、准确进行数据报送。二是开展落实“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建立工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不足,执法队伍配备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抓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针对依法行政薄弱环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执法考试,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充实我局行政执法力量。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