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市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12-26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积极践行法治理念,不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努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和体现于市场监管执法各项工作中,为营造公平法治便捷透明的市场环境。局主要责任人始终坚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带领全局上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治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帮助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将法治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的自觉性,促进党员干部深刻理解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刘斯龙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股长、各所所长任为成员,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提高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监管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水平,切实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前都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知识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提高科学决策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局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各办案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企业、个体户、消费者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结合各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三是加强法治学习。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调整执法文书格式,同时通过举办执法会议,提高在职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2022年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充分提高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三)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于重大行政决策,能够贯彻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工作,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同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并坚决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整理完善相关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能较好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一方面是整合内外资源,优化法律智慧库。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搭建法律人才库,对内选取有经验有能力的执法人员担任办案机构法制员。对外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另一方面是持续深入推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积极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和联系,在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基础上,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和重大合同,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出具法律意见,并提供日常性的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服务。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权责清单,明确了市场监管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局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东政务网对我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进行了公示。按照《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登陆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本单位监管事项进行清理,梳理完成我局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做好我局“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对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信息类表》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标准》,按照职能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行为信息类。

 (四)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考察监督。阶段来,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举办多次法治专题讲座。

 (五)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印发各部门实施;我局各部门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东政务网对我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进行了公示。二是按照《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在行政处罚中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并通过执行原省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规定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三是制定了《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岗位职责规定(试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管理制度(试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第一时间报告制(试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机构案件调查终结讨论制度(试行)》、《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及《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前告知”“案后测评”制度(试行)》共六项制度,严格执行案前提示案后告知制度。

 二、存在问题

  机构改革后区市场监管局骨干断层,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随着监管职权下放街道,虽有力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但从实际运作中,基层监管力量被严重削弱,工作重心偏移,原市场监管所人员由街道管理,区、街道市场监管合力难以真正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继续加强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推进龙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力保障民生领域“四大安全”,对标最先最优促进高质量法治,不断加强和深化市场秩序治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法治队伍建设,为龙湖区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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