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湖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凝心聚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全区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深入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部署安排全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信心决心,忠诚履职担当,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龙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区委常委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上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全局,多措并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龙湖区落地落实。区委党校与干部学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课程和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龙湖区政法工作队伍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发挥龙湖区教育教学资源优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报道,全面准确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网上宣讲,充分做到多角度呈现、全媒体报道。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履职尽责、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龙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全面依法治区的政治责任,主动担责履职,坚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定期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议,拧紧责任链条,逐步推动构建由1个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3个协调小组,区级各部门和各街道法治建设推进机构的“1+3+N”的法治龙湖建设推进体系,明确区级领导、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责任清单,形成全员抓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述法制度。印发《龙湖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龙湖区2021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全区41家单位共5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交书面述法报告,述法率达到100%,6名主要负责人在专题述法会上发言,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应述尽述,述法“全覆盖”。
三是重视考核评价。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推进。同时梳理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立考核结果和干部评价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重要推动作用。
(四)着力完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大依法决策工作力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发布前报送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集体讨论前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公布区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区政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议案提案,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廉洁政府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杜绝“低级红、高级黑”。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三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梳理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类别,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审核标准和审核要点,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指引,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各环节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期和专项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探索建立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计划制度,强化工作前瞻性计划性统筹性及监督实效,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区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及备案,没有被撤销或责令整改、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的情形。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政府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2宗,同比增加259%;其中经复议后起诉的有4宗,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率达到94.3%。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8宗(上期结转2宗,本期6宗),继续保持“零败诉”。全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领导积极“到庭发声”,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在全市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品牌,持续推动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增强民众法治意识、营造社会法治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全区共组建起71名的法律顾问工作队伍,累计为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1833件次。为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龙湖区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多维度建设,着力打破“时空壁垒”,全力构筑“便民通道”,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97宗,其中民事申请类案件87宗,刑事通知类案件199宗,刑事申请类案件3宗,法律帮助案件1108宗,同时,创新升级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区157个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744名人民调解员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36宗,调解成功率为100%,实现群众遇事找法有门可进、解决问题靠法有路可行,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外溢上行”。
五是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充分发挥新媒体法治宣传作用,积极运用最新技术与传播方式,提升法治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利用“龙湖青年”等公众号平台,开设“普法专栏”,发挥媒体矩阵优势宣传包括保密法、民法典、科学技术进步法、交通法律法规、环保法等在内的多部法律,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让法律知识浅显易懂、形象生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一步梳理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标准化办理。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区梳理发布8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数1190项。
二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举措,制定政务服务工作负面清单,通过开展“减跑动、减时间、提高即办率”等工作举措逐步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数共434项,“两减一即”指标完成情况如下:即办件事项数为430项,即办件占比99.08%;时限压减率为95.16%;平均跑动次数为0.007次,“两减一即”指标在全市“数字政府”考核评估中排名前列。
三是巩固提升“数字政府”改革成果。围绕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采用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等方式全面优化业务办理,充分利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发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作用,按照最小颗粒度要求,编制精准、有效的场景式业务导办问题,设计“一件事”导办流程图,推动我区5个“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上线办理。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区政务服务“秒批秒报”改革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政务服务“秒批秒报”改革探索,充分应用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等方式,逐步实现“即申即报”“即申即批”,持续提高审批效率。建设龙湖区“数字政府”专家库,首批44位专家来自各行业各部门,为我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四是持续优化热线办理工作。通过高位调度、加强治理、强化督查、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好源头控制和办理解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整治力度,努力把群众小事办实、急事办妥、难事办好。落实专人维护12345热线知识库,更新知识库信息204条,确保市民投诉事项“接得住、转得下、办得好”。累计办结“汕头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建议、咨询、求助工单26232单,其中紧急工单196单,受理新工单26426单,工单按时办结率100%,有38名市民专门来电表扬工单办理情况,热线工作各项指标进入市级排名前三名共130次,办件质量好进入全市“十佳”办件榜受到通报表扬共3宗。
五是突出“好差评”制度优势。大力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破除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做好差评工单的转派、督办、回访工作。一年来,全区好差评工作表现突出,差评工单整改率100%,各项指标总体排名在全市各区(县)名列前茅。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不断优化执法理念,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标准化建设,做到执法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动执法人员采用统一执法文书,外出检查配备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进行检查,从实体到程序给予规范。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及换证工作,扎实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组织参加综合行政执法应用“执法两平台”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素养。2022年审核备案执法部门27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06人,实际参考102人,成绩合格100人,考试通过率98%。严格国家执法证换发标准,有序组织对全区共计716张行政执法证进行清理换发,全面梳理、明晰并优化换证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2022年底前顺利完成集中换证工作。
三是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街道体制改革以来,我区制定出台10个街道的“三定”规定,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力量,逐步建立健全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完成人员转隶、干部任免、机构挂牌、办公室调整等工作。同步调整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加大街道事业单位整合力度,通过整合原有事业单位,在各街道综合设置公共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2个事业单位。另外,按照市委关于“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推动工作下沉基层”的要求,结合行政管理和职权调整情况,大力推动编制资源向街道倾斜,截至2022年10月底,我区共向10个街道下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98名(其中71名为区下沉,127名为省、市下沉),事业编制67名,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工作力量。明确各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为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统筹使用各类资源,健全协同高效的基层运行机制,在各街道统一设置行政执法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基础上,继续把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破口,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运行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探索解决基层街道执法主体缺失、执法水平低下等问题。
四是规范完善行政检查行为。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梳理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平等对待检查对象,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行政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市场主体“黑名单”的监管,依法实施信用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五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的本地化部署应用工作,进一步扩大了街道试点单位,实现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和监控。按照“省统、市建、共推”的集约化建设要求,完成了项目立项、财审、公开招投标及本地化部署工作。通过“手把手”“面对面”“点对点”的培训模式,组织近30场实操培训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协调指导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两平台”落地过程中存在的上线难、应用难等问题,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见成效、出成果。据统计,2022年1月至11月各街道已使用“两平台”办理了3000宗执法案件,其中行政处罚类案件193宗,行政检查类案件2807宗。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短板和弱项:一是基层法治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力量仍显不足,基层政府法治机构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执法规范化要求与基层行政执法重效率轻程序的实际矛盾将更加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龙湖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紧扣区政府工作目标,敢于创新,善于突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统筹法治建设长期规划。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准确把握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严格推进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优势,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工作上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套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联动协作、案件移送等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切实将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