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区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和督导问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2、明确工作重点。区民政局每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内容,制订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全员动员,层层推进,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同时,把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议等研究讨论部署普法工作,把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
3、完善制度建设。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2022年度龙湖区民政局法治工作要点》《2022年度龙湖区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等,全面部署民政系统法治工作。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效保障,推动法治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抓好理论学习,提升队伍法治水平
1、突出领导带头学。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特别是对新出台的民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局领导班子成员先行学懂、学深,学扎实。先后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民政各项工作开展全过程。同时,全面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普法的常态化、制度化。
2、抓好机关全员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利用学习强国APP、法治公众号等新兴载体,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活跃学习氛围,增强学法实际效果。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在职在编干部参与培训,确保每人每年累计学法40学时以上。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率均达到100%。近年来,通过学法普法,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日常业务开展能做到决策依法、有事找法、工作合法。
3、组织民政干部专题学。各街道各社区民政干部是推进各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的广泛基础,是贯彻执行好各项民生政策法规的一线阵地。采用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次组织各街道各社区民政业务干部参加省、市、区举办的民政工作专题培训班,全面学习宣传与民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民政政策在基层落地见效。
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1月1日,区民政局召开“龙湖区民政局暨社会组织党委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区传达贯彻大会精神,部署安排我局学习贯彻工作。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量同志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区传达贯彻大会精神,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区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三)抓融合优服务,法治工作效果明显
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力。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相关规定,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调整低保申请受理主体,强化了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将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拉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 837元/人月、795元/人月;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达到696元/人月、547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1340元/人月、1272元/人月;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全自理35元、半护理516元、全护理1032元。建立特困供养巡查制度,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制度。发挥“两保险两基金”积极作用,对遭遇急难的家庭救助申请实施“随到随批”,及时为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在全省首创“居民住房灾害救助保险”,对辖区内居民所有或实际居住、使用的住房因灾害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做好“残疾人二项补贴”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排查机制,全面摸清残疾人底数,及时掌握困难残疾人基本信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88/人月、252元/人月。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每月15日和30日晚,在市救助站牵头下,与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联合开展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治救助行动,及时告知、引导护送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或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
2、“龙湖养老幸福圈”品牌提质增效。着眼于打造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龙湖养老幸福圈”新品牌,着力建好“三个养老院”,即建好“公益志愿”没有围墙养老院,采取政府公开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互联网+公益志愿”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龙湖区长者呼援公益志愿服务平台为载体,为辖区户籍75周岁以上老人、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居家养老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区政府同意列入服务范围共15000多名老年人提供涵盖紧急呼援、物业维修、生活照料、护理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信息指导等8大类居家养老最美“零距离”服务,惠及全区一万个家庭以上。“汕头呼援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上升为2022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实现“呼援通”全市域覆盖。建好“1+N”模式家门口养老院,组织修订出台《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区政府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额度专项用于补助、补贴和奖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项目运营机构,通过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民营等多种方式鼓励“服务机构”进驻龙湖,打造集“养医康护、食学乐为”一条龙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已有4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1家独立长者食堂、1家社区助餐服务点建成投入使用。与此同时,大力加强社区养老设施配套,从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村(居)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全区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8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100%。抓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全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高龄津贴全部发放到位,惠及11多万老年人。建好“医养结合”“社区融合”式机构养老院,2020年5月揭牌运营的龙湖区福利院、粤康颐养中心、粤康颐养医院(一个机构三块牌子)解决了龙湖区长期以来没有自己福利院的欠账“痛点”。借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汕头的东风,念好“侨”字文章,依托粤康颐养中心全国首创“龙湖区华侨旅居养老示范基地”。目前,还在推进市、区政府同意实施的区福利院7.22亩扩建项目。
3、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建新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联动推进“六大保护”协调,初步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体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升,经常性摸底排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孤儿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313元/人月、1949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认定申请受理实行“跨省通办”,为民服务便民服务开辟了新渠道。全面摸查全区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全力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关爱服务工作,配合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春天雨露计划”等项目,逐步形成关爱保护新局面;陆续开展孤儿档案管理、家庭寄养、收养登记、传染病筛查等多项清理整治,建立长效防范机制,安全工作有新加强。开展宗教界收留孤弃儿童整治专项成果检查,全面排查化解家庭寄养工作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宗教界私自收留孤弃儿童现象。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全区在各街道设立未成年保护站,共配备街道督导员10人,村(居)儿童主任124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率达100%。
4、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提升。落实《汕头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建立规范基层职责边界权责清单。组织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市发改、公安、司法、人社、卫健、政数等6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汕头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正负面清单的通知》,明确我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正面清单事项4项,负面清单事项25项,实现基层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创业办事。以民政领域七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推动以行业治理为重点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实落细落到位;高标准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分工任务。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完成区内132条道路(街巷)的标准化命(更)名工作,清理部分城中村和涉农地区不规范路名,对部分新规划纯农片区无名道路统一命名。
5、殡葬改革管理扎实有为。全年围绕“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目标,全力推行火化率综合评估机制。进一步落实殡葬惠民便民政策。加强殡仪服务机构监管,抓好殡改工作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占地毁林建坟治理行动,积极倡导“绿色殡葬”理念,推广节地生态葬法。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祭扫。
6、社工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深入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区各街道共建立10个社工服务站、14个社工服务点,有社工60名,今年完成招录后将达145名,充分发挥“哨点”作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开展个案服务及举办社区活动,确保社会工作“零距离”服务。贯彻《汕头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从坚持党建引领、培育慈善主体、拓宽参与渠道、激发慈善活力、突出慈善为民、弘扬慈善文化、加强监督管理等7大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慈善济困”、“慈善情暖万家”、“助学育才”“寒冬送温暖”等公益活动,持续发挥慈善超市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全民化、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出台推动民政领域志愿服务文件,组织参加《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学习培训会,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聚力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做大做好“慈善蛋糕”。连续第20年举行“慈善情暖万家”春节慰问公益活动仪式,向全区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物资。5月份,联合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等单位,在我区新海街道举办“2022年广东福彩社工行动 大爱有声 慰问送关怀 情暖浓人心”活动,通过现场领取、入户走访派送的方式将慰问物资发放到民政服务对象手中,进一步阐发探访、关爱困难群众的实质内含与社会价值。区慈善总会试点依托辖区长者食堂设立2个供餐点,每天免费发放盒饭40个。区慈善总会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的最高等级—5A级社会组织荣誉,成为全区唯一一家5A级社会组织,同时也是全市各区(县)慈善总会中唯一一家5A级慈善总会。
7、公共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坚持党建引领,组织实施区社会组织党委首届选举,提出“忠诚、向善、向上”的工作准则,结合当前区委正在开展的“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和“党建和业务双优同创”活动,努力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制订区社会组织党委实施《龙湖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重点任务清单》,不断深化“双同步五融合”工作机制,强化示范引领,促进党建工作和社会组织工作融合发展。探索多元参与治理的社会模范,设立龙湖区微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增强我区微社会组织的孵化力度,创新驱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聚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举办了“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播种计划”——龙湖区关爱未成年人红色经典电影展播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合力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坚持“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两手抓。严格社会组织审批登记,严格社会组织审批登记。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社会组织资源共享、结对帮扶、特色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更好地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便民型”“效率型”“安全型”婚姻登记窗口,实施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和推行节假日预约婚姻登记服务。继续做好离婚登记“冷静期”各环节工作,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上传率100%,为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如基层基础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同时,民政职能的优化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等民政服务的深度、广度和精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多层次多样化民生需求涌现,各类托养机构、福利机构快速增长可能带来较大的监管压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在推动多部门联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方面还要加强等等。民政管理的手段、方式方法与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民政队伍中有些干部职工本领不强、观念滞后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不相适应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低保、特困人员的确认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促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执法程序,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律法规开展民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深入推进五大工作体系建设。一是构建“大救助”工作新格局。切实践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落实区十件民生实事涉及民政事项,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的救助补助标准,确保达到省、市下达的标准线。要进一步规范低保等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切实做好社会救助风险防控,确保各项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构建“大养老”工作新格局。要持续发力构建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重点推进区福利院扩建有关工作。落细落实《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下大力气持续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产业。不断深化拓展居家“智慧养老”模式,推动长者呼援公益志愿服务平台进一步提质升级。推进新一轮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成立龙湖区慈善养老基金。研发推出长期护理保险。三是构建“大儿童保障”工作新格局。持续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进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完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根据《民法典》要求推进收养登记管理改革,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四是构建“大慈善”工作新格局。要广泛宣传《慈善法》《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推广应用《广东省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继续组织开展“慈善济困”“慈善情暖万家”“慈善助学”等公益活动。要扎实开展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工作。强化对福利彩票投注站的安全规范管理,推进福彩营销宣传扩面提质。五是构建“大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要常态化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会议、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村(居)务信息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监督管理机制作用。
(二)认真抓好专项行政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力度。要不断规范城镇道路、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名称的管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推进地名标准化。积极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跟踪落实龙华、新海、龙腾3个街道办驻地迁移后续工作。二是严抓社会组织管理。要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用。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三是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零投诉”。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法典》对婚姻登记工作新的规定,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法定程序,切实做好离婚登记“冷静期”各个环节工作。要落实免费婚姻登记政策,推行节假日预约婚姻登记服务。四是持续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不断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双百社工”专业优势,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兜底民生社工服务,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五是从严抓好殡葬改革管理工作。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敢抓敢管。要规范运作管理,做到严格执行。要加强与卫健、公安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执行的细节,要加强对殡仪服务单位、殡葬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要强化督查考核,做到严肃问责。
(三)夯实民政基础保障。继续深入开展八项专项整治。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民政领域普法力度。要全面加强民政领域党的建设,续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把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