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按照《汕头市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水务系统依法履职能力,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通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召开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并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答题,以考促学、以学促干,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按照《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认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推进审批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同时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审批办理主体、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
2.政务公开全面化。在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开机构信息、领导信息、公文法规、工作信息等,依法详细地向社会公开本单位人员、职责、权限等执法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查阅,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
3.做好职权对接下放。将7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共11项行政职权调整由街道实施,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进一步充实查处涉水违法行为的基层力量。
4.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龙湖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本部门及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与水务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最大项全覆盖,并按要求联合区住建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全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
5.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主动服务企业,践行利民宗旨,积极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廉洁、规范的优质服务,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发力。今年10月12日,中建五局潮汕大桥工程项目部向我局赠送了一面“热情高效服务企业 携手共建潮汕发展”的锦旗。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1.严格规范执法工作。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许可数据同步录入至双公示平台,切实保证执法案件全流程的及时录入,接受监管及监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细落实,强化执法制度建设。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龙湖“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决策都提出法律依据并出具书面,为水务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2.全面清理整治河湖“四乱”。落实各街道按照河道、堤防及沟渠管养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河道、沟渠管理范围内清障清违工作,坚持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四乱”问题不反弹、无新增。一是完成水利部移交的9宗“四乱”问题销号,完成142宗省水利厅遥感发现疑似“四乱”问题图斑的整改,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10宗市河长办遥感发现疑似河湖“四乱”问题图版的复核整改工作。二是坚持协调联动,突出河长巡河履职。各级河长主动作为,加大巡河频次,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发现的问题,全年区级河长巡河履职240人次,镇级河长巡河履职4798人次,村级河长巡河履职7725人次。三是3宗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已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完成销号。
3.加强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管理。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省水利厅技术考核评估。认真落实《汕头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龙湖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充分运用“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36件,复核图斑32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并全部落实整改,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强监管,为龙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4.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针对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修订印发了《龙湖区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以查处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违章建设、侵占河湖、打击非法采砂、无证取水等为重点,结合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工作部署,开展了防汛保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砂石或淤泥等影响行洪安全行为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多次与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农业局、属地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缔非法取用地下水1宗,制止处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30余次,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障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2022年以来,各类执法巡查行动,局机关及各水利所共出动巡查执法人员1158人次,出动车辆408车次,巡查河道长度5626.8公里。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紧抓信访、投诉等工作处置落实,实行局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给予解答处理,保证调处工作的针对性、群众性和实效性,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积极开展水事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的要求,开展水利系统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谐。2022年以来,共受理市民服务热线工单67 件,均处置答复到位。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增强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水法“五进”宣传活动。同时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之际,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相关主题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有序开展,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种宣传活动累计展出展板20余块、悬挂条幅30余幅,播放宣传标语40余条、发放各类知识读本1000余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和审计、巡察问题督办整改。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引领带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今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形成,水行政执法监督逐步规范。但从整体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的培训方式、方法有待优化。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相对短缺,执法装备配备不完善,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与新时期法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动员力度还不够大,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一是全面准确、系统完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打击涉水违法问题,维护水事秩序;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实现水务行业全覆盖。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版执法文书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增强行政执法效能。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全方位多渠道普法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