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依法行政保障,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龙湖区财政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持续强化党的理论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细化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等学习活动,通过领导带头学、集中学、个人学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推动学习融会贯通;设置了党建红书吧,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浓厚氛围;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自觉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主动作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疫情防控第一线;扎实推进局各项工作,确保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资金保障、材料撰写、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真正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是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五是切实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龙湖区财政局的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重大财政政策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等财政法治重要工作。
二、围绕中心任务,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我局把抓收入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布置落实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计划和形势变化情况,适时组织会议研究应对措施,全面工作落实。
一是大力强化收入工作措施,促进收入提质增效。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贯彻“过紧日子”思想要求。进一步强化“三减三控”,优化支出结构。严控政策到期、目标不明、标准偏高的政策和项目,严控绩效评价结果不高的支出。切实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三保“和支持经济发展,提升资金绩效水平。
三是全力做好重点工作资金保障。落实“三保”政策要求;推进使用直达资金;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按时拨付民生项目和惠民资金;安排资金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四是加强涉农统筹,做好涉农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调度。
五是积极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大力推进“隐债清零”。
六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快建成高效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更好发挥龙湖区预算绩效管理示范点作用,我局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的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表》中61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情况和各项具体措施逐项对照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总结梳理分析,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推进绩效管理标准化、可量化。积极组织区各预算单位开展2022年区级财政资金和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实现绩效自评工作阳光透明可持续。
三、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组织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已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同志进行换发执法证的相关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是发挥财政监督主体作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对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于2022年1月、8月分别组织区各预算单位对2021年度预决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单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和真实性等多维度进行自查自纠,如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工作。为确保高效完成我区的预决算公开整改工作,促进我区财政系统良好运转,我局对在预决算公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各预算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按最严格的标准多次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同时,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通知要求部署,积极开展“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布置各单位开展“三公”经费自查等工作,各单位积极响应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成效显著,最大化实现财政资金合规化、合理化、可控化。
三是增强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履行宪法,预算法等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依法科学编制预算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
四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提升决策工作质效。严格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依法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制定、重大合同审查等方面由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有效防控决策风险;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有效降低执法风险。
五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以财政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逐件清理,逐步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规范性文件,从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
四、加强法治思维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一是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党组召开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局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研究安排。
二是充分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学时和专题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
三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研《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实现财政业务和财政法律双普及,增强了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预算法治意识,促使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财政法治氛围
龙湖区财政局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财政法治氛围。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等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引导干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为加强宪法宣传月活动,12月20日上午,我局特邀北京市盈科(汕头)律师事务所巫晓伟律师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法治专题讲座。
六、存在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相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如:对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还有差距;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产品和普法渠道相对落后,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龙湖区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区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新征程上,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听党话、跟党走。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各环节、把法治建设贯彻到工作的各方面,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并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力度,发挥好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部门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四是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全面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备案电子化改革,从监管服务层面贯彻依法、公平的理念,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在实处。
五是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立足财政工作特色,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文化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向广大市民群众现场宣讲,做好财政普法宣传。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