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1-06
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行政府机关行政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守正创新、积极作为,推动辖区内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繁荣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局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纳入常态学习活动中,采取部长会(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全体大会、局务会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同时利用公共文化场馆和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学习资料和解读文章,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配合区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规划,创新宣传方式。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深刻把握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新部署,全面优化完善文广旅体各项工作思路举措,带头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以局务会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学法考试保持在编人员参学率100%,考试优秀率100%,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提升履职水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传达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精神,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发挥好区图书馆、区文化馆等基层普法阵地作用,积极利用场馆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开展宣传,全面扩展法治建设宣传深度、广度,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

   (二)围绕年度专项工作,强化文旅市场监管力度。

     1.压实广播电视安全,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召开推进会议,持续动员部署。为全面推进龙湖区非法卫星设施整治及应急广播建设工作,我局于1月份、6月份、9月份组织召开2024年非法卫星整治及应急广播建设工作推进会,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权,各司其职落实工作。二是印发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我局牵头印发《2024年度龙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三是落实村居委强化网格管理,常态开展巡查。辖内各街道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158人次,共出动11架次无人机,发现违规情况0宗,收缴非法设施数量2宗,同时组织检查力量针对辖区持有“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喜来登酒店、万豪酒店进行常态督查,确保播出安全。

      2.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结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要求,开展无证经营“黑网吧”摸查,强化新业态领域行业监督管理,对全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电竞酒店等进行常态检查,检查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牌,前台是否实名登记并查看身份证,是否有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游艺娱乐场所是否存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机消费等行为。同时,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场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今年,辖区受市文广旅体局处罚的歌舞娱乐场所涉及未成年人案件2宗。

     3.坚持高压打击整治和健全强化机制相结合。全方位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的巡查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牵头制订《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文化和旅游市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文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开展3项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024年,共计检查文旅体领域场所138家次,发现一般隐患8处,完成整改8处,上报问题线索8宗。

     4.畅通渠道解决诉求。我局积极督促辖区文化娱乐行业经营主体及时更新公示12345政务热线,全方位扩大宣传覆盖面。2024年,已全面启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听公众诉求。2024年以来,我局受理12345中心转办28件,均依法依规办理,未收到不满意投诉。

     5.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担当。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强业务普法宣传。7月份召开文旅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以政策法规解读和宣讲,并将普法工作落实到岗。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向相关经营场所发放普法小册子,提高场所经营者及消费者的相关法律意识。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高质量完成各项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2024年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含设立、变更、续期、注销)51宗;备案等各类行政服务13宗;营业性演出审批17宗,所有申请事项均按时完成,群众办事满意率100%。

     2.高标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少群众现场办理次数,通过深化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审批,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系统等载体,让审批方式由传统型向智能型转变,让群众少跑腿。2024年我区共有网吧15家,歌舞娱乐场所33家,游艺娱乐场所6家,文艺团体4家,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游泳)63家,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攀岩)1家,备案民宿2家,审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料9家。

     3.高效率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在行政审批办结之后及时将结果录入各系统平台,确保行政审批数据及时更新。同时由于龙湖区文化市场审批权与处罚权的相对分离,为形成“许可依法规范、监管到位有力”的“批管分离”体制,我局依靠“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时录入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在审批与执法间建立一套完善、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使龙湖区文体企业信息得到及时沟通和充分共享,优化职能分配、提升行政效能,着力实现龙湖区文化市场监管职能的无缝衔接。

       二、存在不足

        2024年,我局扎实有效地推动开展本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在理论学习上,存在浅尝辄止的情况,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等未能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钻研,导致理解不够透彻。在联系实际谋划工作方面,未能充分将法治思想与本部门的具体业务紧密结合,使得一些工作在开展过程中缺乏坚实的法治理论支撑。

     二是法治宣传方式还需创新。文体旅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众多,现有的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比较简单,主要以传统的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为主,形式缺乏创新,难以吸引群众的关注和参与,无法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多样化需求,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拓展。

       三是专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文旅系统行政管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依法办事意识不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面对新出现的业态和问题,现有的监管方式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此外,系统化的法治工作培训需持续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不能很好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做好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持续加大对文体旅游市场的日常巡查频次,运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无死角地排查各类潜在问题。严格规范文体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对违规经营、虚假宣传、服务质量不达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手段,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为文体旅游行业的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消费,推动行业整体向上向好发展。

      二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持续强化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会,带头分享学习心得与体会,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深度讲解与案例分析,确保工作人员不仅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更能深刻理解各项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要点。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场景时,都能做到依法依规、有理有据。

       三是丰富服务举措,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全面落实落细市、区两级各类行业管理和市场支持政策,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与落实指导。同时,注重优化法治化文旅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在普法宣传方面,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律知识宣传,以新颖的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推动文旅市场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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