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1-10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

     

      2024年,外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1.完善法治建设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街道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形成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工作模式,常态化统筹指导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街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充分运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培训班、支部主题党日等,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3.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依托“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以及主题党日等制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着重促进理论与实际紧密融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的动力。由街道领导班子带头,联合各实践所所长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进村居、进企业。扎实推进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深化青年干部“育苗固基”读书学习活动,引导青年干部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线上线下结合学习,不断深化法治教育。围绕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完善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区会议精神。结合发展的新形势,及时将理论学习与全面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重大工作决策相结合,以系统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会议研讨、现场讲座等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增强执政能力和履职能力。认真组织街道有关工作人员按时按质完成2024年度学法考试任务,考试平均成绩为99.6分,干部职工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优化行政执法体系。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办采取“1+1+3”综合行政执法模式,通过规范使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优化办事流程等措施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便民水平,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再优化。2024年,街道行政执法有关部门通过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录入案件数1346宗,其中行政检查1299宗,以街道名义开展行政处罚47宗,罚没金额共103383.3元。

      2.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整洁有序环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通过集中执法、定点值守、巡逻巡查等方式对街道辖区内主要道路及市场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同时组织执法队员采用“执法+普法”双向并行,先行对沿街商户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宣传,对辖区内门店发出“文明经营”的倡议,倡导门店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行规范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店前环境卫生与秩序。对拒不配合、屡教不改的摊贩及商户等违规人员,采取行政处罚手段,严惩影响恶劣的违章违规行为。

      3.强化市容市貌管理,推进人居环境提升。街道扎实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狠抓城乡秩序管理,开展田头寮集中整治、东溪洲违章搭建整治、市委常委在龙湖区调研沿线整治等专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通过动态巡查、无人机巡查、网格化管理巡查等方式,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并督促各村摸清底数、建立清除台账,对新增违建建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遏制在萌芽状态。今年来整治田头寮近400个,完成22宗违章搭建物的清拆,拆违面积超55000平方米。

      4.巩固道路建设成果,推进民生工程落实。街道积极巩固农村道路建设成果,全力推动龙湖东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李厝片乡村文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蓬中东溪片乡村文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等新专项债相关项目建设进度。同时综合行政执法办通过日常巡查、村委居民反映等渠道及时发现路面破损、电线散落、井盖丢失、路灯损坏等公共基础设施问题,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维修养护,及时消除市政设施病害,确保市政设施平稳运行。

      (三)推动基层治理,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1.强化基层治理力量,创新基层治理体系。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升级、再提高,积极探索综治中心“一站式”服务管理。落实相关单位进驻制度,相关职能部门按“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派驻力量到综治中心的联合办公机制,有效整合强化“公、检、法、司”四大政法力量,实现基层事务共同治理。同时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1+6+N”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2.整合资源强化联防,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街道加强了联防力量整合与综合网格建设。基层治安联防队作为重要力量,基层治安联防队员每日巡查学校、市场等重点场所,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同时接受街道平安法治办及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定期召开治安工作会议,提升治安水平。此外,街道完善了10个“粤平安”综合网格,配备54名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各类问题隐患,依托综合网格服务系统高效处置。2024年,基层网格员共上报网格事件4236条,综合网格事件办结率100%。

      3.聚焦平安村居创建,构建和谐幸福外砂。组织蓬中村、东溪村、内陇村全力开展“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已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总负责人的“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工作小组,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具体工作。蓬中村、东溪村、内陇村严格按照《汕头市“平安·幸福”村居创建初验评分表》的要求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服务效能

      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协同共筑安全防线。外砂司法所先后与龙湖区人民法院外砂人民法庭、龙湖区公安分局外砂派出所签订了“联动联调”“警调对接”等相关协议,围绕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共享、法治宣传等加强共建和联动,通过面对面协商、电话协商、网上调解等方式,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实效,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2024年,外砂司法所共通过“联动联调”化解矛盾纠纷21件,通过“警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5件,引导和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23件。

      2.健全矛盾调处体系,着力化解基层矛盾。一是新增涉侨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外砂司法所的指导下,外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蓬中村设立了“龙湖区外砂街道蓬中村涉侨纠纷调解工作室”,打造涉侨纠纷化解实体阵地,为涉侨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坚强后盾;二是拓宽人民调解队伍。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外砂司法所、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积极动员各村工作人员、热心群众、离退休干部等主动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今年来共新增人民调解员38名,目前辖区共有人民调解员78名;三是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外砂司法所、村调委会等组织街村二级人民调解员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培训等方式提升专业素养,增强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激发基层治理活力。街道各村充分利用“萤火虫—党群连心谈话”党建品牌活动、“有事好商量”基层协商平台等,实行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网格制度,由街道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深化包村联网格入户走访工作,了解群众需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汇集萤火聚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五)密切关注重点人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1.抓好重点人群管控,切实维护辖区稳定。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有关法律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管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取得实效;二是落实各村安置帮教小组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日常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一人一档”,联合街道各部门对辖区内重点人群进行逐一摸查、逐一造册,建立和完善重点人群工作台账。三是禁毒工作有序开展,无毒村居创建覆盖面逐步扩大,6个无毒村居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摸清了社戒社康人员详细信息、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等,有效帮扶社戒社康人员早日融入社会;四是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各项监护责任。积极推进第二代长效针剂工作的实施,广泛开展长效针剂宣教工作,协助患者进行体检,引导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接种。

      2.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开展专场法治宣传活动。借助“三八”国际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2024年,司法所共开展普法专场活动28场次,参与人数约850余人;二是积极打造以蓬沙书院、东溪书斋等特色文化阵地发展的文化产业,积极结合这些特色文化产业开展书院、书斋普法活动,将法治文化充分融入传统文化中,提升法治文化吸引力、渗透力;三是推进“法律明白人”积极履职。司法所积极培育和发展村“法律明白人”,充分认识到“法律明白人”是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者和引导者,拥有着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各村已培育和发展“法律明白人”共36 名,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法治宣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也在不断加快,针对性、专业性要求更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能力与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基层执法任务繁杂,部分执法人员由于自身专业水平、工作任务繁重等主客观因素的限制,除集中培训学习外,学习时间较为零碎、缺乏系统性,也容易陷入重实务轻理论的误区,导致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工作习惯还没有形成,在实践工作中难以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

现有法治宣传的途径和手段仍较为传统,主要仍以现场摆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为主,普法宣传手段相对单一和枯燥,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也缺乏一定的针对性,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法治宣传的效果难以达到覆盖率与实效性的统一,群众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也有待进一步提高。街道虽在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也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但对于如何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提高法治宣传针对性、提升群众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仍需进一步探索与努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成果,坚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领域的核心指引和行动指南,统筹规划法治建设各项事务。关注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形成全街道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按照上级改革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持续落实“1+1+3”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同时积极落实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常态化、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推动执法人员熟练使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实现执法案件全流程管理,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持续推进常态化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围绕各种特殊节点,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常态化扫黑除恶、禁毒反诈行动等专项工作,充分利用蓬沙书院、东溪书斋等特色文化阵地,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将法治文化充分融入传统文化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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