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龙湖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厚植法治理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召开局党组会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全领域,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落实到推动财政管理工作中,积极带领全局同志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大力强化收入工作措施,促进收入提质增效。我局把抓收入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布置落实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计划和形势变化情况,适时组织会议研究应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贯彻“过紧日子”思想要求。进一步强化“三减三控”,优化支出结构。结合今年财政收入和运行实际情况,切实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三保”和支持经济发展,提升资金绩效水平。三是全力做好重点工作资金保障。落实“三保”政策要求,推进使用直达资金,按时拨付民生项目和惠民资金。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龙湖区预算绩效管理示范点作用。五是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发挥财政监督主体作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并组织对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等进行检查。六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对以财政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修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规范行政执法,加强队伍建设
2024年,区财政局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等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了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了检查人员,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按规定录入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检查情况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公开。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研读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加强法治思维建设,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全局干部职工持续强化党的理论学习,组织局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制定《龙湖区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载体,拓宽学法渠道,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实现财政业务和财政法律双普及。三是充分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以考促学、以考促效,全面系统深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我局及国有企业学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五)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行政决策制度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的有关文件要求,局机关和区属国有企业均聘请法律顾问,在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营投资决策时均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发挥法律顾问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为科学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有效控制了决策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二是区财政局起草、制发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局法律顾问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财政法治氛围
龙湖区财政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财政法治氛围。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龙湖区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施边检查边普法。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检查的过程中,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相关的业务和政策指导,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说和宣传,增强了相关单位财务人员法治意识,促使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政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存在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有待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还需加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政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不断拓宽。教育培训不够常态化,开展活动形式不够多样,活动内容较为单一,大多数时候是以理论学习为主,未能充分调动起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法治理念未能深入人心。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法治工作面临新挑战。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不够,部门之间形成合力不够充分。总体上按部就班的多,凸显存在特色的法治建设成效不够明显。而且近年来,财政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增加,本年度还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复杂程度较高、专业性较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办案经验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局缺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法治工作面临全新考验。
三是法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鲜活,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形式缺乏创新,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拓展。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刀刃向内,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为龙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积极提高学习频次、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进一步树牢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的能力,通过“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重点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或代理记账机构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要继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资源统筹和部门协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提升财政执法综合水平。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全面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宽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通过专题讲座、户外宣传、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继续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