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新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法治基础
新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到街道各项工作中。街道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新津街道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发挥街道各部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作用,依托各社区居委会法治宣传阵地,利用法治讲座、法援服务等载体,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边执法边宣讲的形式,从事故案例、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方面以法明理、以案释法,积极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增强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强建优普法宣传新阵地,丰富普法新形式,拓展普法新载体,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百千万工程”。2024年,新津街道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约124场次,派发宣传资料约1.5万份,受众约6.77万人。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规范办公场所。新津街道按照上级编制安排,调整原有人员及原设部室,按照编制及职权行使需要,经积极整合,综执办现配有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内部设置1个综合股和2个执法中队,由3名副主任兼任股长及中队长。法制审核机构设在街道党政办,由一名通过司法考试人员负责进行法制审核。为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街道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主任,党政办、综执办、司法所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进一步保障了依法依规办案,提升执法水平。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初,新津街道积极谋划办公场地建设,在珠江路星海南苑设置约500平方米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经近两年的逐步完善,目前已基本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设置了暂扣物品保管室、装备室、档案室、办事接待厅、会议室、办公室等一系列功能室,并做好日常管理,为群众办事、人员办公、会议培训等创造良好基础条件。切实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展现良好形象风貌,为依法执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平台应用,推进电子化办案。新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通过积极组织培训、向上级单位请教、安排传帮带等方法,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汕头“粤执法”平台使用经验,并逐渐适应更加规范的电子化办案。2024年共使用“粤执法”平台办理案件211宗,其中普通程序类案件66宗,简易程序类案件145宗。同时,对符合公示条件要求的行政执法案件,依规及时悉数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2024年共计公示案件282宗。三是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规范文明执法。新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接上级下放的约723项职权以来,不断通过参加培训、请教上级单位、以老带新等方式组织执法学习,做到执法工作依法依规。2024年,共参加市、区两级城管局、司法局执法培训6次,参训人员40余人次。通过培训,街道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稳步提升,在改善城市面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在作出处罚决定时严格根据《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确定违规行为档次,作出处罚决定,进一步规范文明执法工作。
(五)聚焦职能履行,推动服务效能提升
一是营商环境精准优化。健全党政领导联系企业直通车制度,整合部门力量,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巧用惠企政策,助力“四上”企业培育与“个转企”,精准赋能企业提升竞争力。落实经济网格化责任制度,将经济任务细化分解至社区、网格,确保任务有效落地,全面推动企业成长与经济发展。二是党群服务品质升级。推进南碧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利用“一体机”、粤智助等智能设备,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为居民提供便捷一站式服务。定期开展义诊、普法、亲子等多元活动,将党群服务中心塑造为基层治理前沿阵地与党员群众温馨港湾。三是政务公开深化拓展。2024年,新津街道严格依循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以官方平台为核心,全面公开机构设置、财政收支、法治建设等信息,重点强化关键领域信息透明度,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与行政透明度,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四是法律顾问效能强化。组建由党政办专员与外聘律师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关键行政决定进行法制把关,并代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升街道依法决策与行政水平,为法治建设增添新活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新津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支持帮助和认真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方式较单一,法治理论学习主要通过传统授课、学习法律条文知识等方式,学习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上,安排部署不够全面、细致,责任不够明确,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简政放权、机构改革后,更多的职权下放到街道一级,随着执法案件的不断增多,为更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亟需配备更多法律专业的法制审核人才;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调查取证不全面、不准确,行政执法正当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水平总体还不够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四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载体较为单一,与群众沟通互动较少,关注度不高。普法队伍建设力量薄弱,目前从事普法工作的干部大多数非法学专业出身,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导致普法队伍专业性不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其融入街道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继续以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等形式,推动街道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提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形成高度整体的法治观念。二是奋力提升街道法治氛围。依托新媒体宣传平台,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尤其是涉农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落实普法宣传教育“七进”行动,推进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努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人员培训学习,强化职权法定意识,强化程序合法意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保证执法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四是推进行政决策机制实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五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监督促落实,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和案卷评查,推进执法规范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审核严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