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城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1-24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龙湖区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依据《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法履行城管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深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学习动员会、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等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同时,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并开展“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等丰富多样的配合活动,加深理解。

  二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深刻把握其意义、要义、实质、内涵和实践要求,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三是建立党组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依据法律法规修订优化普法内容,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工作的能力。

  四是落实2021-2025普法规划,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促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进。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坚持以身作则,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压实组织责任,将法治建设列为重要工作,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压实领导责任,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构建责任机制。压实监管责任,针对突出问题,亲自调研、部署、推动,解决问题。以健全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巩固用好心、管好城,城市管理广大人民群众齐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提升依法全面履职水平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聘用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决策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后由主要负责人最终拍板。针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强化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充分咨询专家。同时,跟踪决策事项的实施状况,依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决策,持续提升我局依法依规议事决策的能力。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以指导执法工作,并和街道建立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讨重大案件。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解决执法人员不足问题,保障依法行政。优化执法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柔性”执法。开展法治理念思想教育,确保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在保证不泄密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年度可公开信息,健全完善生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信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局监督检查范畴。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责任,督促其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构建公平、规范、有效的监管模式。

  五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我局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用权受限制、执法受监督的意识,坚决反对越权行政、滥用职权、违反执法程序等违法行径,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开展行政管理,努力形成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的工作模式。

  (四)促进城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市容“六乱”整治。为确保全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我局于2024年4月10日牵头制定出台了《2024年度市容“六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夯实了各相关职能单位、各街道的整治责任。阶段来,区、街两级多措并举、重拳整治、积极应对,推进全区市容 “六乱”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全区出动执法车辆25530次,出动执法人员107290次,教育、清理和纠正233317宗,没收广告招牌、灯箱、水果蔬菜、杂物、路障一大批。

  二是共享单车管理。我局破解共享单车停放乱象,推动运营企业升级启用“治理2.0”良方,升级车辆管理权限,从“相互开锁”提至“相互调运”,运营商除有序摆放车辆外,遇超投等情况要调度车辆至未饱和区,保证各热点停放区不同品牌车辆数量均衡。在我局统筹下,龙湖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停放区归并为4个责任区域,由5家运营商以2个月为周期轮流管理。我局还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监督及路面巡查力度,严格对照各家企业核定的单车投放配额,严查超投违投以及套牌问题,防止运营企业无序投放与恶性竞争。2024年,我局查获超投共享单车数量181辆,处罚案件422宗,罚款金额共计1340800元。

  三是违法建设治理。根据《汕头市2024年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2024年,真抓实干,在各街道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协作下,强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2023年任务超额完成,2024年7月以来龙湖区完成拆违417664.68平方米,完成进度59.67%。

  四是户外广告整治。加强对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审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2024年,我局共查处违规户外广告案件8宗,处罚金额31.4万元,确保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安全、美观。

  五是建筑垃圾管理。打击堆放黑点,7月以来,区城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对珠池街道、新津街道等多处违规设置建筑垃圾受纳场的行为依法查处,顶格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属地街道加强后续巡查监管,共处罚17宗,罚款10.2万元,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落实备案工作,对龙湖区和华试区新津、新溪片区所有建筑工地开展执法检查,要求限期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严查处置去向,逾期不办理依法查处。优化审批流程,以“即办件”形式受理,2024年已备案63宗,备案数量在全市各区县城管部门中排名第一。加强工地管理,由区环卫中心加强对已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的建筑工地的管理,检查是否按方案执行;指导各街道、村居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全区125个村(社区)中,已有106个村(社区)设置村级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119个,新津、新溪街道各设有1个街道级临时堆放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我局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还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仍需走深走实走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不断拓宽。二是个别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总体水平还不够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工作能力还不够强,专业人才队伍紧缺,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较少,少数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运用不够熟练,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还不够彻底,综合执法承接能力还有待提升。随着群众诉求服务平台、民生诉求服务平台的普及应用及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我局受理各类案件数量较往年增多且所涉问题复杂,事项涉及多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与办理民生诉求的需求相匹配程度仍需加强。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开展普法宣传的力度较为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规模和影响还不够大,普法人员队伍工作接续性不够强,普法教育实施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法治理念融入城市管理全过程,积极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为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明确方向与目标。结合城市管理实际工作,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日常决策中。

  (二)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邀请业内权威专家,深入浅出地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剖析宪法、民法典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心要点,让全体职工对法律条文有透彻的认知。

  (三)组织专题研讨活动,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疑难问题,以法律为依据展开深入探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能力,确保每一项决策都于法有据、合法合规。

  (四) 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从专业法律视角讲解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与实践要点;邀请业务骨干分享丰富的实战经验,传授执法过程中的技巧与心得。确保培训内容全面,能涵盖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应急处置等方面。在培训形式上,采用案例分析,通过真实案例复盘,让执法人员深刻理解法律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法律素养,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依法执法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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