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1-27
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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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和区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着重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及区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将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重点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3次,提升了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二是党政主要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普法资源整合、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难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就重大行政决策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三是带头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的要求,定期开展法治教育、专题法律培训,形成常态化法律学习机制。阶段来,街道党工委书记以身作则,到社区开展主题宣讲;结合基层实际落实各社区书记开展宣讲,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的领学促学作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和法律素养。

  (二)认真依法履职,稳步提升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了切实将放权赋能、减负增效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街道对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统一规范了事项要素,确保事项在相同条件下按区统一标准办理。年中,《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经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严格依据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开展工作,利用信息化平台对下派村(社区)级事项实行准入审核,从源头防止增负。深化“一表通”数据共享平台应用,进一步归并压减基层报表。持续优化“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让数据多跑路、干部群众少跑腿。二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新体系,在线下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在线上用好“一网通办”平台,同步推广政务服务一体机应用,实现查询、办理、打印等业务自助办理,“好差评”系统实现100%满意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不断强化制度约束,通过实行AB岗轮换、办事公开、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新规范,配合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推动服务效能全面提升,让企业和群众享受“随时办、就近办、一次办”的优质服务体验。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企业服务,开展“送政策上门”走访商家,发放政策汇编200余份;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座谈协调等方式,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依托“坪山-龙湖产业协同发展基地”平台,促成辖区森杨线缆公司与坪山区奔达康公司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今年以来已多次开展业务对接活动。

  (三)健全制度机制,规范透明政府治理

  一是履行依法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坚持缜密论证,开展民主协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依法集体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着力提升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决策执行机制,明确执行主体,加强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评估,确保决策得以准确执行。二是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将各相关部室(线条)、各社区居委政务公开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强化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保障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三是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社会监督,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信箱等渠道。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支持审计等监督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四)深化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有序推进

  一是履行执法主体职责。街道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出台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统筹指导辖区执法行动。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非法改装三轮车,“一车一档”数据库,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晨查+夜巡”错时执法。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飞线”充电乱象,有力推进各项安全防范治理工作。尽职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民生计量、无证无照违法行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落实市场监管责任。下大气力整改违法用地、违法图斑,针对违法用地行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实现执法全程信息化。在食品安全领域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后厨操作全程可追溯;在燃气安全领域推进智能报警装置安装,构建“技防+人防”体系。积极提高行政执法“两平台”的上线应用率,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系统,推动执法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迈进,为“百千万工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加强执法法治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前,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会进行集体论证,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准确。四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积极参加各类行政执法相关培训,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市城管局举办的2025年全市城市管理培训班及区城管局组织的“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涉企执法,提高办案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培训等,推进街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五是推行包容审慎与联合执法。细化落实“首违不罚”“两轻一免”清单,适用柔性执法举措。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综合查一次”,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五)化解风险隐患,社会治理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基层治理在治安防控方面,街道依托“1+6+N”基层治理体系,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护校安园”、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有效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参与调解工作,通过“粤平安”平台动态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对“三失一偏”人员以及涉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多发易发矛盾的排查调处力度,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完成24所中小学综治工作站建设,开展“平安夜访”活动倾听群众诉求,形成多元共治格局;特殊人群帮扶教育方面,加强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帮教扶助工作,一人一档,定期回访,辖区多部门联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社区稳定。二是加强行政调解。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做好纠纷化解工作,着力加强行政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切实发挥行政调解职能作用,聚焦房屋土地征收、劳动争议调解等矛盾纠纷事项,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力争将行政争议和行政机关行政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化解在非诉阶段。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等规定,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联络机制,支持法院司法活动,尊重、履行司法裁判结果,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街道组建“骑行宣传队”,骑行志愿队伍日常以骑行护河(新津河)为主,先后在辖区社区和企业设立了“禁毒宣传轻骑队”、“龙湖区志愿者驿站(龙祥站)”、“龙湖快畅卓尔科技志愿者服务队”等,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如过年、“三八”、国家安全日、国际禁毒日等在学校、公园、企业、社区、机关等开展应急演练、救生知识培训、禁毒宣传等,多角度向社区群众提供法治文化服务。街道还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模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六进”活动,宣传内容还被龙湖视窗、南方e+、汕头普法、广东普法采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认真接收解答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发动各社区法律明白人向村民群众宣传法律、调解纠纷;发挥驻居律师优势作用,解答办理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全年提供法律咨询共160人次。为方便群众,各社区均制作法律顾问《便民服务卡》和法律顾问公示牌,公示社区律师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地址,发挥专业能力,为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共同努力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一是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待提高。过度依赖行政调解或司法途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社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运用不充分、衔接不畅,未能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二是基层治理依法理念有待加强。依法治理是近年来基层治理的基本要求,但法治思维在实际工作中仍有欠缺,在乡村振兴、城中村整治等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多以行政手段推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化解阻力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法治保障作用的发挥仍有待提升,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理念依然不够全面。三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街道基层法治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法律专业背景缺乏。城中村地区外来人口较多,随着工业布局的优化和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地,入驻企业的法律引导和政务服务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法律需求更加多元、执法事项和专业化要求日益增长,需充实法律专业人才、优化法律服务方式,满足市民和企业的法律需求。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化解效能

  强化非诉解纷,大力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完善警调、诉调、访调等对接机制。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动“三调联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的衔接联动,完善协调配合、信息沟通、效力确认等制度。畅通司法渠道,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推广在线调解、网上诉讼,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素养

  各级干部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学习运用理论知识的引领示范作用,定期请律师或上级门工作人员到街道开展法治教育、专题业务培训,并组织法治能力测试。巩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成果,健全新任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提升履职能力。深化学用结合,学法与用法相衔接,将法律知识内化为工作能力,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综合施策,提升法治队伍力量

  培育本土法治人才,整合驻居律师、“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力量,发挥好村(社区)干部、党员、乡贤、退休干部教师等在基层自治和法治宣传中的作用;推行“导师制”,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对新进人员进行传帮带,加速新人成长;改进普法宣传教育方式,从“灌输式”普法转向“互动式”、“服务式”、“嵌入式”普法,结合当地典型案例、乡土文化、群众需求,利用新媒体、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平台,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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